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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扶贫和移民局并刘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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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扶贫和移民局并刘均同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1022日起对刘均同志20174月至20189月任夹江县扶贫和移民局局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敬请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

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工作地点:夹江县审计局

举报电话:0833-566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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