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乡村振兴

夹江县民政局2018年6月将为全县困难群体代(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1 11:12
【字体:    】
分享到:
/p>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夹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2018年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今年6月将为全县困难群体代(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落实个人缴费财政代缴政策,按100/?年的标准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的个人缴费,共计583000元。其中低保对象缴费年龄段内人员5174人,60周岁以上应补缴72人;特困人员缴费年龄段内人员190人,60周岁以上应补缴36人。

今年15月份县扶贫移民局和县民政局分别对2018年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人员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送县社保局,由县社保局按照上级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按照困难群体不重不漏享受特殊人员政策进行系统身份标识,并制定代缴计划,负责认定贫困对象的主管部门应根据社保部门提供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缴金额,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按时足额缴费。

此后,5至12月县扶贫移民局和县民政局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并将变动名单及时报送县社保局做特殊人员标识变更,同时为新增的困难群体人员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