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先做好重点人群。优先推进贫困人口签约,核实核准农村贫困慢性病患者,有条件乡镇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结合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基本康复服务纳入个性化签约范围。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二是规范提供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协议提供签约服务,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提供。发挥乡镇(街道)卫生计生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在签约服务中的作用。逐步通过固定签约医生开展预约就诊、定向分诊,利用健康小屋或候诊区开展健康自测及健康教育,优化服务流程,综合提供连续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三是强化组织实施。卫计局牵头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统筹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加强签约服务技术支持;做好转诊服务;保障签约居民基本用药;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依托信息手段密切与签约居民联系;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分工协作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医疗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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