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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夹江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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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秀兰代表(张敏、李秋娟、袁勤代表):

您提出关于《城乡规划区乡村振兴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组织编制夹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外可通过镇(街道)组织编制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规划,指导村庄合法建设、引导产业合理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主动服务,积极指导好镇(街道)编好相关规划,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季孟伦

联系电话:0833-5662251

联系人:张力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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