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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夹江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3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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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波代表您好:

您提出关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出台有利于发展农业、振兴乡村有关的政策和文件,通过有力的措施,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始终坚持边探索边思考、边实践边总结,盘活了农村闲置资产,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2019年,在各村党组织的引领下,95个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465.64万元,人均收入20.8元,其中,1万元以下的村32个,15万的村43个,510万的村12个,10万元以上的村5个。

一、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已完成85个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确认集体成员22万余人。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每个村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是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积极开辟资产租赁、农业开发、生产服务、联合发展等多种发展路径,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壮大集体经济。

二、明确目标任务

力争202020%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202150%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2022年全县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同时,结合中央、省级扶持政策,打造一批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发展集体经济示范村。

三、深化项目帮扶

目前我们按照中央、省级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为契机,在全县挑选石堰、金银河、建国、欣梧等12个村,按照每个村10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并下派了“八个一”帮扶力量,帮扶他们立足辖区内产业特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县40个贫困村安排财政400万产业扶持基金,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解决群众的发展瓶颈,助力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基金在优先保障贫困户借款、有余额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各村探索产业扶持基金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探索支农惠农项目已村集体经济为主体进行实施,鼓励合理合规盘活村集体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夹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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