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代表(张勇等代表:李远华、侯伟、袁成龙、任正林):
您提出关于《加快金土地实施》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夹江县华头镇余湾村、甘溪村、尖峰村土地整理项目(原歇马乡,涉及歇马乡小溪村、余湾村、甘溪村、代坪村、杨山村、尖峰村6个村该土地整理项目)原定为省财政投资项目,经川国土资函〔2017〕677号、乐市国土资发〔2017〕165号文件批准立项,后由省级投资调整为地方投资项目。经再次优化设计重新调整后,投资额度约2138万,规模为10709.02亩,预计新增耕地877.48亩,项目实施后可加耕地面积,进一步提高农业的发展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项目推进情况
夹江县华头镇余湾村、甘溪村、尖峰村土地整理项目(原歇马乡,涉及歇马乡小溪村、余湾村、甘溪村、代坪村、杨山村、尖峰村6个村该土地整理项目)经挂网招标先后两次流标,县自然资源局报请县委县政府审议,按照2018年11月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有关会议要求,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乐山市农投公司组织项目实施并签订了投资协议。后因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发生改变,县自然资源局协同投资方、设计单位、华头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村委会对该项目设计多次协商优化,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准备立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积极对接乐山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立项工作,待获得批复将会同乐山市农投公司(项目代建方)尽快组织招投标工作,按期进场开工建设,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让土地整理项目发挥好经济社会效益,真正惠及项目区群众。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季孟伦
联系电话:0833-5653788
联系人:魏东伟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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