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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夹江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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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焱华、肖国贵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华兴、广乐等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失业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征地情况

华兴陶瓷(米兰诺陶瓷厂)项目建设征地于2015年启动,先后征地涉及原红旗村2社8.8995亩,原红旗村11社254.4435亩,原星河村11社12.114亩,共计275.457亩。

新场镇广乐陶瓷厂扩建项目征地于2017年12月启动,涉及新场镇原红旗村1、2、11社和原星河村11社共征地92.17亩。其中星河村11社征地面积20.2335亩;红旗村1社征地面积6.432亩;红旗村2社征地面积56.7025亩;红旗村11社征地面积8.799亩。

二、征地失业补助金支付情况

新场镇华兴陶瓷(米兰诺陶瓷)共落实社保指标200个,实际落实社保人数102人,其中劳动年龄段内98人,按人均5000元计算,共计应支付失业补助金48.7496万元(其中红旗村11社34万元,星河村11社14.7496万元),待支付。

新场镇广乐陶瓷厂扩建项目征地落实社保批标59个,实际落实社保人数54人,其中劳动年龄段内51人,按人均5000元计算,共计应支付失业补助金25.5万元,待支付。

目前,已完成资料审核,启动拨款程序,县政府正在安排资金,待县土地储备中心收到此笔专项经费,立即支付。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季孟伦

联系电话:5661793

联系人:宋界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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