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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回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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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淑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迎江乡大桥村一级植物桢楠树(公树)占村民自留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县林业局将迅速调查包括迎江乡大桥村在内的四处不准采伐林木情况,包装项目,积极争取省林业厅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或争取县级财政专项补偿经费,对涉及农户进行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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