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人大代表建议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夹江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5 14:44
【字体:    】
分享到:

吴焱华、肖国贵、周显刚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征地农民未纳入社保系统》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止2019年底,我县共有689名(原为694人现已死亡4人,1人不符合)征地社保人员未缴费参保录入社保系统,涉及新场镇、黄土镇、漹城街道、青衣街道、甘江镇,其中新场镇402人。

一、调查处理情况

(一)养老保险待遇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4月16日专题向县政府请示《夹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未入征地社保694人应享受待遇的请示》(夹国土资〔2018〕82号),并根据县领导批示,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工作举措:689人中到龄人员122人(2人选择暂不领取,待今后一次性领取相关经费)由县人社局参照同项目已缴费人员核算待遇,并由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县人社局测算结果,在征拆资金中按月足额拨付到县人社局代发账户,由县人社局按月足额代发。

(二)医保待遇保障

针对该部分人员未缴费无法享受被征地农民医保待遇的情况,2018年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人社局对此部分人员补做了“征地农转非”标识,该部分人员目前到龄人员享受医保二档待遇,本人不缴费,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未到龄人员自己缴费一档,享受医保二档待遇,资金差额由县财政承担。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2019年6月28日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人社局党组就《关于我县实施新政策后征地社保遗留问题的情况报告》(夹人社党组〔2019〕12号)专题向县委报告,报告就未缴费录入系统的征地社保689人,建议以2018年征地社保缴费标准,参照省、市新征地政策按市统一征地养老保障经办流程纳入管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待遇。

目前,已梳理了689人社保所涉及项目征地出让情况,一方面尽快调整规划,出让土地,收取土地出让金,筹措社保资金;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尽快完成该689人征地社保缴费参保录入系统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季孟伦

联系电话:5661793

联系人:宋界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