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安办:
根据夹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食品安全示范镇(乡)创建活动的通知(夹食安办[2018]27号)和关于夹江县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部门、街和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通知(夹食安办[2018]28号)文件精神,甘江镇为创建乡镇之一,甘江镇万华村为创建县食品安全示范村,现将本月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1、甘江镇食安办会同甘江市场监管所对辖区5家食品超市、场镇15家餐馆、二郎庙附近4家农家乐等进行了大检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情况、食品进货登记情况、食品生产日期等,对环境卫生差的餐馆,责令立即整改。大年初一、初二,甘江镇食安办又逐一对二郎庙农家乐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
2、继续开展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利用召开村、社干部会议,向群众宣传不能采购外地冻猪肉,只能采购本地鲜活猪肉制品,违者按规定严罚,不能用餐馆潲水喂猪。
3、继续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本月未发生食品安全中毒事件。
甘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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