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夹江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胜利闭幕。
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夹江县委书记许天毅主持大会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毅安排部署2025年经济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仕军,县政协主席李冰海,县委副书记彭波,县委常委刘潞、张贤义、胡洪滔、李耀东、黄伟、刘勇、薛怀军,以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夹江县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夹江实践的决定》《关于免去部分县委委员职务和县委候补委员递补的报告》和全会《决议》。
会议认为,此次全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夹江实践并作出《决定》,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县委主动服务国省市战略全局、奠基夹江长远发展的强烈使命担当。全会深刻总结分析了过去一年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阶段性成就,在历次全会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夹江实践作出安排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塑造夹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全会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要深入推进经济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健全园区管理准入和服务项目机制,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要深入推进开放领域改革,建立“双招双引”协同推进机制,健全对外开放体系。要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改革,健全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体系,加速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要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和安全领域改革,建设更高水平民主法治夹江,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机制。要深入推进党建领域改革,抓好基层建设试点,完善队伍建设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确保到2029年,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到2035年,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是全县上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党委(党组)要扎实抓好传达学习、宣传宣讲和教育培训,结合开展“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结合实际抓好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改革举措,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坚持统筹兼顾,聚力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收好官、明年开好局。
全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批准胡洪捃、敬波同志因调离夹江辞去县委委员职务,决定递补十五届县委候补委员徐建新、黄永进、吴洁、夏智强同志为十五届县委委员。
全会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部署,保持定力、脚踏实地,奔跑实干、奋勇争先,以改革的实绩实效更好推进夹江现代化建设,不断开创夹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县委全会闭幕后,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客观全面总结了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通报了2024年度夹江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镇、先进村(社区),许天毅、张毅为获奖单位颁奖。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和多重困难挑战,全县上下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是负重前行的一年,是攻坚克难的一年,是收获满满的一年。核技术应用产业成效显著,民生改善成色十足,争先创优亮点纷呈,全县经济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会议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开局的关键之年。全县上下要准确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关键着力点。把握好国家“战略腹地”等多重战略叠加的机遇。围绕“131”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做实建强全国最大的医用同位素生产基地、西部最大的绿色建陶生产基地和西部最重要的航空复材和构件基地等三大制造业基地。围绕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导向,加快补齐项目工作短板,加快提升县域经济能级。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更好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二者间的关系,用足用好各类政策举措,持续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深刻和领会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继续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开展“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奋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全力打赢经济“翻身仗”,圆满收官“十四五”,推动夹江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列席会议的有:不是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县级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各片区纪工委书记,有关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公用企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在夹金融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出资人(负责人)党员代表,基层党员代表、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产业协会以及重点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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