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PPP模式)
社会资本方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PPP模式)(项目名称)已由夹江县改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夹发改投资[2015]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编号SCJJPPP2015002JS,项目业主为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夹江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拟对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PPP模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社会资本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位于夹江县新城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69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万㎡。项目估算总投资39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2年。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资人在国内至少承接过三项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同时具备投资、建设方面的能力和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社会资本方业绩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大厅(夹江县漹城镇云甘路89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8日
10时00分,地点为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夹江县漹城镇云甘路8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833-565606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52号顺吉大厦7楼A区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28-86512836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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