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系统发布时间:2015-02-11 10:56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采购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号 | JGZZC[2015]005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5-02-11 10:30 到 2015-02-17 17:00 |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包个数 | 3 | ||
| 各包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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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及代理商授权的合法经销商。(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凡属于医疗器械必须具有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在川内应设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技术操作临床培训及维护保养培训;(3)进口产品产品在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相关报关证明。 |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第一包最高限价:365万第二包最高限价:344万第三包最高限价:272万项目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第一包 1-1 彩色超声诊断仪(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1-2 动脉硬化检测仪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1-3 全自动变频洗脱机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1-4 双棍烫平机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1-5 烘干机 2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1-6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 1套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第二包 2-1 超声刀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2 双极电凝仪(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3 高清腹(胸)腔镜(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4 关节镜(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5 锐扶刀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6 电子十二指肠镜(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7 输尿管镜(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8 体外碎石机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9 纤维胆道镜(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第三包 3-1 眼科手术显微镜(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3-2 非接触式眼压计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3-3 五官科综合治疗台 2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3-4 纤维鼻咽喉镜(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3-5 超声乳化仪(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3-6 电子胃肠镜(进口)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3-7 可视人流/宫腔诊疗系统 1台 夹江县人民医院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进口产品是按乐山市财政局相关批复执行详见附件 |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夹江县人民医院电 话:0833-5658778 联 系 人:游先生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集中采购机构: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讯地址:夹江县云甘路8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电 话:0833-5668777 联 系 人:罗先生、王女士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电 话:0833-5668777 联 系 人:罗先生、王女士 | ||
| 其它内容 | 致有关供应商: 根据夹江县财政局采购通知要求,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对夹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商务要求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5年 2月1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和夹江县人民医院。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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