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夹江县XL23线木城镇至华头镇公路改建工程己由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夹发改投资【201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夹江县展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补助14%,地方自筹86%,招标人为夹江县展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夹发改投资【2015】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706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夹江县木城镇、华头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改建道路全长16.98公里,路基宽6.5米,设计速度20km/h,沥青砼路面。
2.3 计划工期:180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00时00分至2015年10月8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 (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0月2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夹江县展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夹江县漹城镇瓷都大道380号
邮 编:6141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33-5684435
传 真:0833-566138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52号顺吉大厦7层
邮 编:610016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028-86512836
传 真:028-86627680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