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动车保险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的更正说明
(项目编号:JJZCFW2018-029号)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动车保险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JZCFW2018-029号)进行更正,具体事项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六条投标保证金第2条中增加:“(4)投标人属于垂直管理企业且无直接转账权利的,应当事先向采购中心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同意后递交投标保证金。”
2.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第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省公司授权书修改如下:
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省公司授权书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省公司)授权 全权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被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3. 其余内容一律不变,此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6日
收 件 回 执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你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动车保险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的更正说明(项目编号:JJZCFW2018-029号)》已收悉。
收件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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