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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回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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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机构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实行一次性床位补助,补助标准1.1万元/张,2018年开展床位运行补贴工作。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推进医养结合,强化服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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