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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回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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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换栽行道树,打造宜居宜游夹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目前,对老城区行道树种植将按新修编的总规为准,对总规中要求改建、扩建的街道行道树进行整体更换,对无法进行改建的街道按行业规定进行修剪和养护。对新建道路和街道的街道树品种选择适合的树木进行栽植。同时,按照总规要求加快推进绿规编制工作,在绿规中按我县城市定位,对我县新建道路及街道行道树选择按“一街一景”、“观叶、观花、观色、闻香”和城市建筑、风格、功能相配合进行行道树种的选择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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