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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回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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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涛、刘梁奇、翟建华、蒋静伟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办理地下车位产权证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市本级地下建筑物分摊土地面积的计算方式仍参照国土资源厅函【2017171号文件办理,待国土资源部货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相关政策后从其新规定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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