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领导之窗 > 领导活动

夹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1 09:32
【字体:    】
分享到:

5月14日,夹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仕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明龙、吕汝伦、徐刚、陈光利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方弟兵、王梦晓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夏勇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作出补选镇人大代表有关事项的决定,决定补选新场镇人大代表2名、甘江镇人大代表3名、木城镇人大代表1名、吴场镇人大代表3名、马村镇人大代表2名,华头镇人大代表2名,补选工作在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3年度,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强力实施防污治污,狠抓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会议希望县人民政府要全力攻坚,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要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要扎实整改,确保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时清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夹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加压奋进,迎难而上,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逐步向好势头。会议希望县人民政府要把握时势,坚定信心,瞄准“十四五”目标不放松;要强化调度,狠抓项目,突出提质增量和协调发展;要优化环境,狠抓招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夹江县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夹江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夹江县2023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传达学习了乐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还进行相关人事事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各委室副主任、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