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淑荃、张文富)
发布时间: 2025-12-05 10:37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陈淑荃、张文富因保管不善,将夹房权证监证字第0006358号、夹国用2011第52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淑荃、张文富

2025年12月4日

关闭窗口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