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淑荃、张文富)
发布时间:
2025-12-05 10:37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陈淑荃、张文富因保管不善,将夹房权证监证字第0006358号、夹国用2011第52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淑荃、张文富
2025年12月4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