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华春、李桂君)
发布时间: 2025-12-02 11:13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张华春、李桂君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华春、李桂君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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