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雪梅)
发布时间: 2025-11-18 10:30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张雪梅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457号、川(2017)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84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雪梅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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