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宋柯)
发布时间:
2025-11-26 10:14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宋柯因保管不善,将夹房监证0043131号、夹国用2010第259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柯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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