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夏云华)
发布时间:
2026-01-14 11:15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夏园园、吴春香、夏云华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200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云华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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