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红强)
发布时间:
2026-03-05 10:08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刘成富、刘红强、刘思语、刘思琦、张学枝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580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红强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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