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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公资告【20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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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6年03月22日至2016年03月31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16年03月31日 至 2016年04月10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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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