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批准,以民办公助方式建设,比选方案已经夹江县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本项目参照固定价比选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 项目业主 | 土门乡交通村、民益村、江祠村、骑江村、铁道村、万福村、白云村;吴场镇杨村村、熊村村、五显村、汪口村、建设村、洪川村、董坪村、董沟村、宝灵村、柏林村 |
| 项目名称 | 夹江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土门乡、吴场镇 |
| 实施时间 | 总工期6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 建设资金 | 2523.32万元 |
| 其他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比选保证金(万元) |
|---|---|---|---|
| 第一包 | |||
| 一标段 | 土门乡交通村 | 211.64 | 22.00 |
| 二标段 | 土门乡万福村 | 203.44 | 21.00 |
| 三标段 | 土门乡白云村 | 203.35 | 21.00 |
| 四标段 | 土门乡民益村 | 202.38 | 21.00 |
| 五标段 | 土门乡铁道村 | 191.85 | 20.00 |
| 六标段 | 土门乡江祠村 | 187.62 | 19.00 |
| 七标段 | 土门乡骑江村 | 179.71 | 18.00 |
| 第二包 | |||
| 八标段 | 吴场镇五显村 | 287.31 | 29.00 |
| 九标段 | 吴场镇熊村村 | 165.97 | 17.00 |
| 十标段 | 吴场镇建设村 | 165.32 | 17.00 |
| 十一标段 | 吴场镇董坪村 | 140.70 | 15.00 |
| 十二标段 | 吴场镇杨村村 | 84.98 | 9.00 |
| 十三标段 | 吴场镇柏林村 | 81.03 | 9.00 |
| 十四标段 | 吴场镇宝灵村 | 70.57 | 8.00 |
| 十五标段 | 吴场镇董沟村 | 67.36 | 7.00 |
| 十六标段 | 吴场镇汪口村 | 40.23 | 5.00 |
| 十七标段 | 吴场镇洪川村 | 39.86 | 4.00 |
| 合计 | 2523.32 | 262.00 | |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近三年内在四川省境内必须有投资额不低于200万的以下项目至少1个(包括1个)以上业绩:(1)小农水建设项目,(2)渠系配套工程建设项目,(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5)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上述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5、比选申请人必须购买比选文件方可报名。
6、中选须知:
(1)每个符合相关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只能授权一个项目负责人参与报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水利建造师资质;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代表一家比选申请人报名;可允许一家比选申请人报名多个标段,但比选申请人在十七个标段中如中选一个标段后,自动放弃剩余报名标段竞争。
(2)施工企业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规定中选后,中选人须将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原件提交给比选人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压证施工,证件压在土门乡人民政府和吴场镇人民政府,所压证件应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可退还。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购买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确定可以接受项目业主发布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后,再自愿报名。比选文件和图纸费用为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照第2章《比选申请人报名规定》所需提供资料进行登记报名。
2、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6日;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间: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9日下午15:00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标段分别向比选人指定账户提交比选保证金。
户 名: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夹江县支行
账 号:5100 1697 5080 5150 568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4、比选人以比选文件的工程图纸和工程发包价(不再下浮),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每个标段中选人。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第一包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2月10日9时30分比选、第二包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2月11日9时30分比选,项目比选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比选申请人报名多个标段,如果抽中17个标段中其中1个标段则自动放弃剩余标段的竞争(详见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2、抽取方式。法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需提交原件供审核,上交复印件1份加盖鲜章)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二级水利建造师原件);
(3)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4) 交易中心所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
(5) 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7) 省外企业须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9)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10)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11)近三年内在四川省境内必须有投资额不低于200万的以下项目至少1个(包括1个)以上业绩:①小农水建设项目;②渠系配套工程建设项目;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⑤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上述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
七、比选时间、地点
第一包比选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分
第二包比选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分
地址: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夹江县漹城镇云甘路89号)
八、联系电话
项目业主: 13890696668(土门乡)、13981338532(吴场镇)
交易中心:0833-5659875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第1章 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在夹江县土门乡交通村、民益村、江祠村、骑江村、铁道村、万福村、白云村;吴场镇杨村村、熊村村、五显村、汪口村、建设村、洪川村、董坪村、董沟村、宝灵村、柏林村。
2、工程规模及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3、此项目参照固定价比选法确定施工单位,以财政评审中心核准的工程直接费用发包,不再下浮比例。
4、结算按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工程单价按实收方。
第2章 比选申请人报名规定
比选申请人只在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和图纸,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如实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法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后附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二级水利建造师资质原件,后附格式);
3、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后附格式);
4、交易中心所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后附格式)。
5、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7、省外企业须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9、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11、近三年内在四川省境内必须有投资额不低于200万的以下项目至少1个(包括1个)以上业绩:(1)小农水建设项目,(2)渠系配套工程建设项目,(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5)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上述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备注: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报名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夹江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 比选的报名。凡是以我单位及委托代理人进行的与比选报名相关的活动,视为我单位授权的代理行为,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责任。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手机:
委托代理人部门: 职务:
单位电话: 传真: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我单位非常愿意参加夹江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的比选。作为比选申请人,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对我单位报名参加比选的夹江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视为我单位同意并接受比选文件,以及严格遵守《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对比选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意并配合行政监督机关和比选人对我单位进行的查询或调查。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或有应回避的情形而不回避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包括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等)。
三、我单位承诺如果报名项目多个标段,其中任一标段中选,则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竞争。
四、我单位完全理解比选人因法律和政策原因取消比选、以及拒绝所有的比选申请人而重新比选,并对此类任何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单位理解和遵守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对项目所作出的处理。由此给我单位造成影响的(如取消中选资格、或宣布比选无效,即使已签订合同),有关部门对此类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单位有申诉和投诉的权利。
六 、不论中选与否,因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文并理解,也深知上述承诺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比选申请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一 年 月 日(公章)
投标保证金收款证明
今收到 公司关于夹江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 X、X、X 标段投标保证金 元(大写: 万元整)。
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限于投标使用,不作为退款凭证)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 月 日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