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夹公资告[2016] 9号
经夹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将在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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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规划条件 |
报名时间 |
挂牌时间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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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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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16-C-32 |
夹江县漹城镇何村村3社 |
2036(约3.05亩) |
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14 |
46 |
≤60% |
≥1.0且≤2.5 |
≥15% |
≤24 m |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16时止 |
2016年10月16日9时起至2016年10月26日15时止 |
夹江县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非夹江县本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辖区范围内申请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联合竞买须提供相关协议。
三、本次挂牌采用有底价方式。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获取挂牌文件、报名。
四、本次挂牌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0月24日16时前汇入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以保证金到账为准),逾期汇入银行帐户的不受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截止前,经审查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申请人凭缴款凭据办理竞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五、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我中心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七、咨询电话:0833-5652878 、18090342637; 联 系 人:舒老师 邬老师; 联系地址: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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