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夹公资告[2015]03拍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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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夹公资告[2015]03拍号)
夹公资告[2015]03拍号    2015-3-11

 

    经夹江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夹江县人民政府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1104-2015-B-2 宗地总面积:  10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漹城镇薛村村1、2、3、6社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0
土地用途明细:
文体娱乐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5000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非夹江县本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辖区范围内申请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联合竞买须提供相关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12日2015年04月01日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12日2015年04月01日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0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4月02日10时30分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舒老师 邬老师
    联系电话:0833-5652878 1809034263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夹江县人民政府
 
宗地供应信息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宗地状态 电子监管号 合同状态
1104-2015-B-2 100000 文体娱乐用地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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