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夹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下列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规划条件 |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 | |||||||
| 1104-2014-C-5 | 夹江县吴场镇杨村3、4社 | 66667 | 工业用地 | 50年 | 400 | 1200 | ≥40% | ≥0.7 | ≤20% | ≤24 m |
| 1104-2014-C-6 | 夹江县吴场镇杨村4、5社 | 100000 | 工业用地 | 50年 | 600 | 1800 | ≥40% | ≥0.7 | ≤20% | ≤24 m |
| 1104-2014-C-7 | 夹江县吴场镇熊村6社、永青乡丰收2、3社 | 70000.35 | 工业用地 | 50年 | 400 | 1260 | ≥40% | ≥0.7 | ≤20% | ≤24 m |
| 1104-2014-C-8 | 夹江县吴场镇杨村5、6社、永青乡丰收5社 | 66667 | 工业用地 | 50年 | 400 | 1200 | ≥40% | ≥0.7 | ≤20% | ≤24 m |
| 1104-2014-C-9 | 夹江县吴场镇杨村4、5、6社、永青乡丰收6社 | 133334 | 工业用地 | 50年 | 720 | 2400 | ≥40% | ≥0.7 | ≤20% | ≤24 m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非夹江县本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辖区范围内申请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联合竞买须提供相关协议。
三、本次挂牌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14年7月11至2014年7月31日。挂牌报名时间为: 2014年7月11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16时止。挂牌报价时间: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13日15时止。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到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获取挂牌文件、报名。
五、本次挂牌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8月11日16时前汇入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以保证金到账为准),逾期汇入银行帐户的不受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截止前,经审查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申请人凭缴款凭据办理竞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六、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我中心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联系人:冯老师 邬老师 咨询电话:0833-5667166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7月11日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