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带量集采开展以来,夹江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紧紧盯住“医疗机构”这一关键点,充分发挥监管关键作用,以稳求进,以严求实,成效突出。截至目前,夹江集采工作各项指标均圆满完成,累计签订合同857份,落地集采药品品规115个。目前国采前两批第一个合同周期已结束,我县100%完成了预付和回款,并大幅超额完成了约定使用量,其中第一批完成约定使用量286.16%,第二批完成约定使用量232.84%。全县共开出集采药品处方33万张,占同通用名处方数的85.47%,使用集采药品1020万片,初步估计为夹江县患者减轻医药费负担1750万元。
一、完善协议监管,明确监管依据
目前来看,《协议》依然是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最直接的约束。2020年,夹江县医保局完善了医疗机构定点服务协议。协议专章对医院采购、使用、结算等进行了约定,以条款的形式明确了医疗机构在集采工作中的责任以及违约的后果,竖起了集采监管的第一面旗帜。
二、完善经办监管,厘清监管职责
为落实经办职责,夹江县医保局制定了《经办机构监督管理制度》,理顺了经办服务与行政监督关系。明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经办机构的监督指导职能,对经办机构在集采及时付款、准时回款方面形成有效监督。促使医保经办机构提高行政效能,确保集采资金流动通畅,保障集采健康发展。
三、完善数据监管,强化监管手段
为确保医院上报省局系统的准确性,实时掌握医疗机构集采药品使用动态。夹江县医保局设计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月报表》,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的集采数据口径进行了统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月报表》投入使用后,医院上报数据准确率从11.54%上升到95%以上。同时,通过月报汇总,实时掌握医院集采药品使用进度,及时督促院方加强对医生的教育管理和考核管理,转变医生的思想观念和用药方式,确保集采药品按要求投入使用。
四、完善考核监管,兑现监管压力
为切实兑现监管压力,逗真碰硬搞集采。夹江县医保局将医疗机构集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考核。通过实地核查的方式,检查国家集采药品的价格落实、中选药品使用进度、中选药品与非中选药品的使用比例、非约定采购中选药品优先采购使用情况等。同时开展专项治理,将集采工作纳入年度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检查集采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执行情况,通过核查医院对码,抽查处方报销等方式,确保集采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精确落地、精准落实。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医疗机构作为采购结算的主体,是集采工作“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县医保局作为集采工作的初级枢纽,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将集采政策落地落实,监管是关键。下一步,我局将紧跟国家集采工作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集采监管,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探索监管方法、丰富监管手段,切实保障我县集采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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