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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府公[2017]2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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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县昌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因长期管理不善,未能满足城市正常供水需要,县城供水区多次发生大面积停水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依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住建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夹江县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2月20日依法对其实施临时接管。
特此公告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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