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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刘松、邱升平等二名同志试用期满确定为科员的通知
县公安局:
按照《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刘松、邱升平等二名同志系2016年2月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现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确定刘松、邱升平等二名同志转正定级为科员(二级警员),起算时间为2017年2月。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