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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2018年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监督抽检计划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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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染病防治

(一)监督检查对象。辖区内20%二级以上医院、10%一级医院、4%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接种前告知和询问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情况;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照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各市州监督抽检不少于2条肠镜的消毒效果,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和致病菌检测(依据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4.3)。

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二、艾滋病防治

(一)监督检查对象。辖区内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开展艾滋病防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构科室、人员、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开展咨询检测、建立通畅的双向转诊机制、及时如实上报HIV检测阳性患者信息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病毒载量、CD4细胞检测)等。

三、工作要求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要通过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上报抽查信息,工作信息可随时报送。表头标记有“(省)”的表格为省级抽检任务表格,通过信息系统上报。201861日前完成上半年监督抽检信息报送工作并同时报送工作总结;20181010日前完成下半年抽查信息报送工作并同时报送工作总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于上述时间节点前将工作报表和总结报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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