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所: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政策法规股联系。(联系人:汪成军;联系电话:5665705)
附件: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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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以及省、市食药监、质监部门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等,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范围
在夹江县登记注册的企业,具体名单省工商局已于2018年7月24日随机抽取,并通过“智慧工商”系统分配至执法人员帐户。
三、抽查比例
本次抽查比例5.2%。
四、检查内容
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工商总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实施检查。同时,结合我县实际,依据《夹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随机事项清单》对此次抽查企业中涉及食药监、质监的事项,依据有关工作要求实施检查。
五、检查方式
此次抽查采取“全域随机、股所协同”的方式进行,将基层所执法人员编制为16个检查组,与128户被抽查企业通过“智慧工商”系统进行随机匹配,同时,各业务股室对涉及其牵头的随机抽查事项的企业进行认领,将各业务条线的检查内容一并纳入,做到“股所协同、一次抽查、全面体检”,防止多头重复检查,执法扰民。对省局抽取的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各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完成。
六、抽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依照《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的8种情形,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检查组工作人员负责对抽查企业进行信息录入,记载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案件承办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并将行政处罚结果依法予以公示;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政策法规股通过乐山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中心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我局“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第一年,同时也是完全自主开展公司类财务信息审查的第一年,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股、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严密组织,按时完成。各抽查组要方案要求严密组织,科学实施,全面抓好抽查检查工作的落实,确保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抽查计划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三个100%。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对涉及多个业务检查内容的,要协同配合,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后勤保障。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悉和影响力。要及时做好执法车辆保障工作,确保抽查工作按时完成。
(四)做好部门衔接,形成监管合力。政策法规股要切实加强与各部门的衔接和配合,对抽查中遇到的涉及其他部门的要问题,要通过乐山市市场主体交换中心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有效落实部门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抽查工作结束后,各抽查组要认真做好有关信息和典型案例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于2018年11月3日前报政策法规股(联系人:万星,联系电话:566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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