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夹府办函[2018]7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保护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发[2015]58号)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定点医药机构负担,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医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日常监督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除被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线索、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及其他不适用于“双随机”抽查方式外,都应当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行动调整。(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
建立相应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内容应包括:单位、姓名、执法证号、业务专长等,执法人员信息应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科学管理。(责任单位:办公室)
对纳入定点医药管理的医院、诊所、药店应全部分类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包括:定点医药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住所(经营地址)、医保人员姓名、电话等。检查对象名录库信息内容应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科学管理。(责任单位:基金监管股)
(三)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通过机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抽查事项实际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25%,定点药店(诊所)抽查比例不低于10%,全年抽查次数不低于2次,并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责任单位:基金监管股、医保中心)
2.检查任务的分配。通过软件进行随机分配,分配结果应当即时打印,并经现场监督人员进行签字确认,随机抽取名单过程中,法治、纪检职能部门应当全程参与,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和定点医药机构代表现场监督,并做好记录存档。检查人员名单根据执法证件编号随机抽取确定,并综合考虑级别管辖、属地管辖和专业管辖等情况,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责任单位:基金监管股、医保中心)
3.检查工作的实施和结果公示。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记载被抽查对象名下,并通过夹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对具有市场主体登记资格的还应通过乐山市信用信息交换中心交换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实现数据共享、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基金监管股、医保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据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抽查纪律。要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着力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实施随机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非法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要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情形,除依法公示外,要强化部门之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惩戒,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检查氛围。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总结。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根据检查工作需要,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项检查,原则上一次性晚上,提高执法效能。
(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结束之后,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有关资料、执法痕迹管理、抽查监管过程、记录卷宗、抽查结果运用、抽查信息共享及查处结果公开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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