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镇政府承担了促进经济发展、搞好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综合职能。具体职能如下:
1、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突出产业优势,经济发展优质高效
重点项目推进有力。全面推进全县2019年“挂图作战”重点项目,切实发挥重大项目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完成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第一、二期征地拆迁任务。全力推进LW工程配套设施征拆工作,完成99架房屋、10户独立养殖户、5户经营性用房拆迁工作任务,原代桥村安置房建设已全面启动。夹木路木城段已建成通车;青衣水厂取水口建设及管网铺设工程建成投运。
产业发展质效提升。聚焦全县“茶产业3511”工程,与西南大学、重庆新农茶叶有限公司等深度合作,指导茶企改良优质茶园。推广“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基地”模式,建设“欧标茶园”核心基地。依托“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华义茶业实现自营出口绿茶400吨。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茶博会”等活动,打响茶企茶人知名度。全镇春茶生产2000吨,人均茶叶收入近6000元;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迎江苦笋产业带初具规模,产值达2000万元。流转土地1300亩,建成迎江盛园产业园。引进厚吉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新建规模50万只蛋鸡养殖场。
二、瞄准短板难点,城乡基础更加完善
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千佛渡改桥建设项目正加紧推进,顺利完成双木路建设任务,解决困扰群众多年的出行难问题,新改建村社道路26公里。峨眉取水管线建设已全面完工,正进行附属工程建设。完成总投资80万元的核技术应用产业园公墓建设工程。汉柏、师坝、石香等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顺利完工。完成5个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4000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投资101.2万元,新建并完成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迁建项目,全面启动木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建设。
城乡面貌规范有序。清理青衣江沿线生活垃圾及漂浮物5吨左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2次,重点整治卫生死角及清理陈年垃圾。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组织辖区内企业错峰生产2个月。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每天垃圾清运,今年来共清运垃圾1000余吨。整治提升城乡环境,清掏沟渠4200米,清理占道经营60处,违法广告72处,实现了城乡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强化面源污染排查,每月开展对全镇养殖户的入户巡查,依法处置乱排偷排现象3起,拆除圈舍50平米。
三、着力抓细,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环境治理全力攻坚。制定和完善相关量化问责办法,全面实施河长制,继续实施“三清治水”行动。抓好通镇、村、社三级道路环境卫生;从贫困户、五保户、低保人员中优选22人,聘任为乡村保洁员,环卫人员增加到200人。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小组15个,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全面巡查。开展日常固体废物巡查,清理整改固体废物1处。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目前青衣江木城段水质在三类以上。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摸底调查。
风险矛盾主动化解。成功完成村建制调整工作,由原来的45个行政村,调整为19个行政村2个社区。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防汛减灾、地灾防治、道路交通等各项安全工作,开展消防、防汛、防震减灾等各类实战演练30余次。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紧扣社会治理工作主题,利用乡镇、村建制调整契机,通过调查摸底、深入走访、个别谈话,分析研判,摸排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台账,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管控力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8起,接待信访件19件。
四、聚焦民生需求,人民幸福感持续增强
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持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农村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全镇享受城市特困116人,农村特困148人,城市低保21户25人,农村低保643户1269人。今年以来,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74万元,临时救助10万元,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和优抚金2879万元,高龄补贴63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完善了全镇留守儿童,失能、半失能儿童档案,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脱贫决战全力攻坚。完成危房改造27户,投资228万的易地搬迁配套设施项目已全面完成。申请扶贫专项资金80万元建成扶贫车间1个,民主评议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园固定返利,吸纳1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入园务工。通过扶贫开发项目改造硬化社道4.2公里。完成贫困人员健康体检1762人,重新优化261名帮扶责任人对全镇1050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充分发挥第一书记、村干部、党员、乡土人才作用,利用电商平台,打通白果村黄花产业渠道。以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为载体,排查突出问题45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部门概况
木城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包含事业单位),木城镇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含挂牌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事业单位设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521.2083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89.1933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3.7985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75.3978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01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1.2083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48.8830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2.904068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9.4212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3.7985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木城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木城镇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木城镇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9.23万元。主要是因为乡镇区划调整,原迎江乡、南安乡、龙沱乡并入木城镇,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94748万元,占60.6%;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3.0797万元,占1.18%;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513548万元,占4.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62886万元,占12.79%; 卫生健康支出31.495386万元,占2.8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10.8864万元,占0.99%;农林水支出77.063191万元,占6.98%;交通运输支出1.282万元,占0.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64万元,占0.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02.804万元,占9.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10.950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22.20974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7.211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5.9851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0797万元,各部门用于培训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2020年预算数为54.513548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文化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8.538612万元,主要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1.4609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为7.599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563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7.986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087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2.8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864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环境所下沉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7.06319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畜牧兽医站下沉人员公用经费等。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养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1.28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站下沉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56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所下沉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1.7870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8.883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2.904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关要求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单位重大项目(如:人员下村处理重大矛盾纠纷、扶贫、火灾抢险、防洪应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处突、参加县级临时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9.435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4.6万元,下降42.86%。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7.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9.6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碎纸机、扫描仪、计算机、办公家具、墨盒、墨粉、打印机、公车维修、燃油及保险费用。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03.79859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62.0115万元,主要为退休干部活动费、 镇级财力保障。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