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华头镇
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3 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3 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华头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承担了受理失业人员登记培训;求职登记;失业就业证办理;离退休人员认证登记及异地养老资格认定等职能。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全力以赴防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因时因势调整疫情防控策略和重点,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紧抓不放应急安全,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抓好普法工作,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华头”“法治华头”。
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第二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
治理服务中心
2023 年单位预算表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公开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46.2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6.21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 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事业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预备费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46.21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46.21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三十一、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三十二、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46.21 | 支 出 总 计 | 46.21 |
公开表 1-1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单位收入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上年结 转 | 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 金预算拨 款收入 |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上级补助 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用事业基 金弥补收 支差额 |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
707003 |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46.21 | 46.21 | |||||||||
单位公开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46.21 | 46.21 | |||||||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46.21 | 46.21 | |||||||
213 | 01 | 04 | 707003 | 事业运行 | 46.21 | 46.21 | |||
单位公开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一、本年收入 | 46.21 | 事业运行 | 46.21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46.2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二、上年结转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公开表 2-1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总计 | 省级当年财政拨款安排 | 上年结转安排 | |||||||||||
科目编 码 | 单位代 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类 | 款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46.21 | 46.21 | 46.21 | 46.21 | ||||||||||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46.21 | 46.21 | 46.21 | 46.21 | 46.21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4 | 4.34 | 4.34 | 4.34 | 4.34 | |||||||||
工资福利支出 | 41.87 | 41.87 | 41.87 | 41.87 | 41.87 | |||||||||
公开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当年财政拨 款安排 | 上年结转安排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46.21 | 46.21 | ||||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46.21 | 46.21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4 | 4.34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1.87 | 41.87 | |||
公开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基本支出 | |||||
科目 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类 | 款 | |||||
合 计 | 46.21 | 41.87 | 4.34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4 | 4.34 | |||
302 | 06 | 30206 | 电费 | 0.50 | 0.50 | |
302 | 29 | 30229 | 福利费 | 0.28 | 0.28 | |
302 | 01 | 30201 | 办公费 | 0.62 | 0.62 | |
302 | 28 | 30228 | 工会经费 | 0.57 | 0.57 | |
302 | 16 | 30216 | 培训费 | 0.47 | 0.47 | |
302 | 31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50 | 0.50 | |
302 | 11 | 30211 | 差旅费 | 1.30 | 1.30 | |
302 | 07 | 30207 | 邮电费 | 0.10 | 0.1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1.87 | 41.87 | |||
301 | 13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90 | 3.90 | |
301 | 01 | 30101 | 基本工资 | 9.40 | 9.40 | |
301 | 12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88 | 0.88 | |
301 | 12 | 3011201 | 工伤保险 | 0.23 | 0.23 | |
301 | 12 | 3011204 | 生育保险 | 0.03 | 0.03 | |
301 | 12 | 3011299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46 | 0.46 | |
301 | 12 | 3011208 | 失业保险 | 0.17 | 0.17 | |
301 | 02 | 30102 | 津贴补贴 | 2.34 | 2.34 | |
301 | 02 | 3010299 | 其他津贴补贴 | 2.34 | 2.34 | |
301 | 09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28 | 2.28 | |
301 | 1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71 | 1.71 | |
301 | 07 | 30107 | 绩效工资 | 7.68 | 7.68 | |
301 | 03 | 30103 | 奖金 | 9.11 | 9.11 | |
301 | 03 | 3010399 | 其他奖金 | 9.11 | 9.11 | |
301 | 08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56 | 4.56 | |
公开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金额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
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公开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编 码 | 单位名称 (科 目)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 费 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 置费 | 公务用车运 行费 | |||||
合 计 | 0.50 | 0.50 | 0.50 | ||||
707003 |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0.50 | 0.50 | 0.50 | |||
公开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
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公开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编 码 | 单位名称 (科 目)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
合 计 | 因公出国 (境) 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 计 | 公务用车购 置费 | 公务用车运 行费 | |||||
合 计 | |||||||
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公开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
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公开表 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年度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注:此表公开的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村(社区)
治理服务中心
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3 年收支预算总数 46.21 万元,比 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同口径增加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一) 收入预算情况
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6.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1万元,占100%。
(二) 支出预算情况
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万元 ,占100% 。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6.21万元, 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1万元;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1.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2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占8.9%;工资福利支出41.87万元,占91.1%。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政府)(项):2023年预算数为35.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 (类) 进修及培训 (款) 培训支出 (项) 2023 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举办财政干部系统内培训及 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 2023 年预算数为 4.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 (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事业医疗 (项) 2023年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 2023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 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公用经费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3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 年本单位年初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 (境) 经费。
(一) 公务接待费与 2022年预算持平。
2023 年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无公务接待费开支预算。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 2022年预算持平。
2023 年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统一预算到华头镇机关里。
2023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3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3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增加0.29万元,增加7.1%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底,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共有公车0辆(系与华头镇机关共用公务车辆),为应急保障用车辆。
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 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华头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涉及预算46.2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 1个,涉及预算 41.87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3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 四)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 (项) :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 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信息化建设 (项) :指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 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其他财政事 务支出 (项) :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 项目支出。
(七) 教育 (类) 进修及培训 (款) 培训支出 (项) : 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 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 :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 :用于单位缴纳
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 卫生健康 (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行政单 位医疗 (项) :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 卫生健康 (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公务 员医疗补助 (项) :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 住房保障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 金 (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单位 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 住房保障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购房补贴 (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 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 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费反 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 (包括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 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