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2023 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概况
一、职能简介
华头镇综合文化站承担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1.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围绕乐山旅游第三极定位,深度挖掘旅游资源,着力打造2个3A级旅游景区。持续盯紧金沙至川零公路的道路立项,主动融入峨眉前山、洪雅七里坪旅游大环线。依托正街村全国传统古村落优势,系统重塑古镇形象,整治提升古街风貌,建设游客中心、旅游车站、生态停车场等基本要素。整治稚川溪河道边坡护岸,新建沿河景观步道,打造亲水河滩节点。提升改造老电影院为影院文韵馆,把华头古镇创建成3A级旅游景区。托辕门村仙草谷生态资源优势,将新村聚居点与民宿相融合,石斛产业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大力开发观赏石斛花、品鉴石斛宴、观看唐灯表演等村域特色,打造露营基地、森林探险等户外体验,建设集休闲、观光、康养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特色村落,提升辕门村仙草谷为3A级旅游景区。整合永欣闲置国有煤矿资源,积极对接上级文旅部门及社会资本,打造煤矿特色旅游点。
2.优化产业布局,建设县域经济副中心。
按照县委“1+2+5+N”城镇布局,加快建设华头镇为县域经济副中心,全面布局产业发展,推进一批中心村示范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茶叶、石斛等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尖峰村高山出口蔬菜基地,逐步发展为万亩高山蔬菜示范基地;依托辕门村雁川生物石斛基地,在华麻路两边推广扦插石斛6公里,建设集石斛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石斛产业基地;依托华头高山优质茶叶优势,培育1-3家规模以上茶叶加工企业;提升改造佛顶山、联合村2个千亩茶叶产业示范园;整合发展华头白酒、豆腐干、火炕子肉等特色农副产品,建设集生产、加工和展销为一体农副产品产业园。持续抓好六旺养殖场等规模化标准养殖项目建设,助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以种养循环示范带动为引领,不断探索“企业+基地+农户”的发
展新模式,充分发挥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周边村民致富。
3.抓实三大要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锚定乡村全面振兴这个目标持续加力。抓产业振兴。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守住耕地红线,划定“口粮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抓生态振兴。全力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做好五清行动、秸秆禁烧等常态化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管网建设,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护,推进河长制工作精细化开展,加强土壤污染防止管理,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深入推进“绿秀夹江”行动,划定林木砍伐区,推进茶林套种模式,提升乡村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争取将辕门村创建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在塘边、金沙等村打造知青之家等民宿,在永欣村依托闲置煤矿等发展清水山庄等民宿、农家乐项目,在联合村依托民间中医发展高氏医学生态康养项目,形成“生态+旅游+康养”的农旅融合发展格局,把华头建设成为生态发展示范镇。抓文化振兴。统筹推进本土人才培育和各类人才回引,深挖华头古村落特色文化和农耕文化底蕴,讲好华头故事,开展主题鲜明、样式新颖的乡村特色文化体验活动,唤起“乡村记忆”,焕发新时代新农村新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不竭动力。
4.加强社会治理,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对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道路交通、食品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做好14个村(社区)集中安置点建设和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做好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建成华头镇高标准应急物资储备中心1个、分散中心3个,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基层治理。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化解纠纷机制体制建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健全“心连心”服务机制,抓实网格化管理,完善和用好村规民约,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增进民生福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低保、五保和孤儿补助等底线民生体系。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建设镇敬老院,提高社会化养老水平。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提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依托原歇马卫生院建成歇马片区康养中心。加强对山区留守儿童的关心慰问,争取资金建设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积极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关心教师,整合华头教育资源,建成投运华头中学宿舍楼,加快华头各教学点教学质量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便于服务群众。
5.强化干事担当,推进依法行政的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政府自身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启动“八五”普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深化政务公开。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要自觉强化看齐意识,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做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工作有着落有回音。四是推进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深化“以案促改”,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23 年重点工作
强化要素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稳岗就业。开展多形式技能培训,拓宽“零技能”人员就业渠道,搭建“线上+线下”就业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见习、就业援助、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扶持。强化社会救助。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的服务保障,发展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等福利事业。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实现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等设施基本满足群众需求。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军民团结;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大力整治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以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实施“五清”行动,抓好污水、垃圾治理,做好农村户厕改造;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禁烧监管,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开展河湖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加强黑臭水体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和禁渔要求,确保水质全面达标。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突出面源污染源头治理,持续实施森林环境提升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立扫黑除恶常态长效机制,落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责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召开“心连心”坝坝会,实现心连心交办事项“满意率”不断提升。建立“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治理框架,健全“五社联动”机制,实现基层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开展“创文巩卫”行动,围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乐山好人、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带动民风、家风积极向好向善。
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第二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3 年单位预算表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公开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36.0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09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 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事业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预备费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36.0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6.09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三十一、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三十二、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36.09 | 支 出 总 计 | 36.09 |
公开表 1-1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单位收入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上年结 转 | 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 金预算拨 款收入 |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上级补助 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用事业基 金弥补收 支差额 |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
707004 |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36.09 | 36.09 | |||||||||
单位公开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36.09 | 36.09 | |||||||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36.09 | 36.09 | |||||||
213 | 01 | 04 | 707004 | 事业运行 | 36.09 | 36.09 | |||
单位公开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一、本年收入 | 36.09 | 事业运行 | 36.09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36.09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二、上年结转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公开表 2-1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总计 | 省级当年财政拨款安排 | 上年结转安排 | |||||||||||
科目编 码 | 单位代 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类 | 款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36.09 | 36.09 | 36.09 | 36.09 | ||||||||||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36.09 | 36.09 | 36.09 | 36.09 | 36.09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7 | 2.87 | 2.87 | 2.87 | 2.87 | |||||||||
工资福利支出 | 33.22 | 33.22 | 33.22 | 33.22 | 33.22 | |||||||||
公开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当年财政拨 款安排 | 上年结转安排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36.09 | 36.09 | ||||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36.09 | 36.09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7 | 2.87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3.22 | 33.22 | |||
公开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基本支出 | |||||
科目 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类 | 款 | |||||
合 计 | 36.09 | 33.22 | 2.87 | |||
707004 |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36.09 | 33.22 | 2.87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7 | 2.87 | |||
302 | 11 | 30211 | 差旅费 | 0.55 | 0.55 | |
302 | 31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50 | 0.50 | |
302 | 16 | 30216 | 培训费 | 0.31 | 0.31 | |
302 | 01 | 30201 | 办公费 | 0.36 | 0.36 | |
302 | 29 | 30229 | 福利费 | 0.18 | 0.18 | |
302 | 28 | 30228 | 工会经费 | 0.36 | 0.36 | |
302 | 06 | 30206 | 电费 | 0.50 | 0.50 | |
302 | 07 | 30207 | 邮电费 | 0.10 | 0.1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3.22 | 33.22 | |||
301 | 09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7.95 | 7.95 | |
301 | 03 | 30103 | 奖金 | 6.07 | 6.07 | |
301 | 03 | 3010399 | 其他奖金 | 6.07 | 6.07 | |
301 | 08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91 | 2.91 | |
301 | 12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56 | 0.56 | |
301 | 12 | 3011201 | 工伤保险 | 0.15 | 0.15 | |
301 | 12 | 3011299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29 | 0.29 | |
301 | 12 | 3011204 | 生育保险 | 0.02 | 0.02 | |
301 | 12 | 3011208 | 失业保险 | 0.11 | 0.11 | |
301 | 02 | 30102 | 津贴补贴 | 0.94 | 0.94 | |
301 | 02 | 3010299 | 其他津贴补贴 | 0.94 | 0.94 | |
301 | 13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51 | 2.51 | |
301 | 07 | 30107 | 绩效工资 | 5.04 | 5.04 | |
301 | 1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09 | 1.09 | |
301 | 01 | 30101 | 基本工资 | 6.14 | 6.14 | |
公开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金额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
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公开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编 码 | 单位名称 (科 目)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 费 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 置费 | 公务用车运 行费 | |||||
合 计 | 0.50 | 0.50 | 0.50 | ||||
707004 |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0.50 | 0.50 | 0.50 | |||
公开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
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公开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编 码 | 单位名称 (科 目)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
合 计 | 因公出国 (境) 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 计 | 公务用车购 置费 | 公务用车运 行费 | |||||
合 计 | |||||||
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公开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
空表说明:无此项内容
公开表 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年度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注:此表公开的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夹江县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2023 年收支预算总数36.09万元,比 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同口径增加7.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一) 收入预算情况
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6.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09万元,占100%。
(二) 支出预算情况
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9万元 ,占100% 。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36.09万元, 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09万元;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3.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0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2.87万元,占8%;工资福利支出33.22万元,占92%。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政府)(项):2023年预算数为29.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 (类) 进修及培训 (款) 培训支出 (项) 2023 年预算数为 0.31万元,主要用于:举办财政干部系统内培训及 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 2023 年预算数为 2.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 (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事业医疗 (项) 2023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 2023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 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6.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公用经费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2023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 年本单位年初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 (境) 经费。
(一) 公务接待费与 2022 年预算持平。
2023 年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无公务接待费开支预算。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 2022年预算持平。
2023 年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统一预算到华头镇机关里。
2023 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3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3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减少1.19万元,较少29.31% 。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经费预算减少。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底,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共有公车0 辆(系与华头镇机关共用公务车辆),为应急保障用车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 上大型设备。
(四) 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华头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涉及预算36.0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 1个,涉及预算 33.22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8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 四)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 (项) :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 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信息化建设 (项) :指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 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其他财政事 务支出 (项) :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 项目支出。
(七) 教育 (类) 进修及培训 (款) 培训支出 (项) : 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 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 :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 :用于单位缴纳
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 卫生健康 (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行政单 位医疗 (项) :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 卫生健康 (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公务 员医疗补助 (项) :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 住房保障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 金 (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单位 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 住房保障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购房补贴 (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 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 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费反 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 (包括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 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