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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
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8.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本级)
2. 夹江县木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3. 夹江县木城镇村(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4. 夹江县木城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5. 夹江县木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969.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5.76万元,增长3%。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6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4.84万元,占9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54万元,占3.3%;其他收入157.89万元,占5.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0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8.76万元,占78.7%;项目支出618.97万元,占21.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811.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9.75万元,下降0.3%。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4.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34万元,增长6.2%。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4.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7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3万元,占1.8%;农林水支出2654.74万元,占97.8%;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占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714.84,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2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98.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4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2.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4.11万元,增长110.8%。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4.91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协调工作增加公车使用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2万元。主要用于下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环境治理、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防汛防灾、秸杆禁烧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8万元,下降10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169.09万元,下降63.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无城乡社区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15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09.71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资金占比运行费增高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项目、木城镇友谊村综合服务设施项目、镇级财力保障等1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夹江县木城镇2023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夹江县木城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木城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基本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全年目标任务。对本单位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镇级财力保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确保了镇基本运转能力,促进镇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各专项项目顺利实施;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保障了14个村(社区)的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村级公共卫生环境、维护村级基础设施。夹江县木城镇2023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31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度主体完工,有效解决了移民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改善了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