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夹江县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6-02-13 15:57:45 字体:[]


2026年1月29日在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夏智强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夹江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九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十四五”以来财政工作回顾


“十四五”以来,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顶住风险挑战,拓展发展空间,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提升,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期盼提供了坚强的支撑。


一、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十四五”以来,全县财政收入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20年的76685万元增长至2025年的132208万元,年均增长11.51%。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协调运行,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坚持“三保”优先,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21—2025年,全县民生支出累计达902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持续压减。


三、财政改革纵深推进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透明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升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效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四、债务风险防控扎实有效


“十四五”时期,我县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积极用好各类化债化险支持政策,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推进融资平台退出。2025年末,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限额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衔接“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工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风险,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106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同比增长0.78%)、返还性收入48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含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50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935万元、上年结余33202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0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32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9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18万元。扣除上解支出21552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244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8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35174万元的89.51%,同比增长3.7%)后,结转下年35168万元。


说明:一是预备费调整预算5000万元,全额动用,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医疗救助等支出;二是上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2418万元,2025年动用12418万元、安排21895万元进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218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0993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41472万元(同比增长24.95%,较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土地市场低迷影响,减收缺口通过统筹专项债资金、压减支出弥补,保障收支平衡)、上年结余101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50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43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1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33920万元的86.41%,同比增长6.92%)、调出资金33267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2743万元后,结转下年3178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7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3%,同比下降70.41%)、上年结余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2.11%,较上一年增加3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8万元后,结转下年6万元。


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57个部门、7个镇政府、2个街道办事处本级财力安排266495万元,实际执行人员类(不含年中调整,下同)支出85573万元,运转类支出8118万元,项目支出142046万元。


说明:上述数据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在决算编制完成并报上级财政审批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6774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7462万元、专项债务500008万元)。2025年举借203968万元,偿还46455万元,外债变动增加73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8350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9188万元、专项债务635868万元),较债务限额882978万元少47922万元,法定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法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我县锚定县委“123”目标定位,进一步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更好落地见效。


(一)全力挖潜增收,夯实财力基础。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强化零散税源管理,压实主管部门责任,聚焦“131”工业体系、现代农业及文旅服务业,通过细化招商工作、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培育收入新增长点,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规范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科学统筹土地出让等非税收入,多渠道拓展财力来源。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208万元,同比增长0.78%,其中税收收入56526万元,非税收入75682万元,税占比42.76%,增长3.1个百分点。二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加大高质量项目储备与前期工作对接,建立“一把手”负责机制,积极争取政策、项目与资金支持。2025年,我县到位各类转移支付161397万元(首次突破16亿元),各类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3968万元。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等举措,通过财政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累计兑付企业奖补资金5151万元,帮助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首笔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生产增长激励资金拨付至企业,确保惠企资金“直达快享”。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支出效能。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监测督促和库款调度,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健全监测预警、风险防范机制。全年“三保”支出11529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0881万元、保工资68461万元、保运转5957万元。二是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机制,聚焦高质量发展关键领域,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充分释放财政政策效能,跨领域、跨部门、跨级次整合涉农资金61088万元,安排4562万元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助力消费市场回暖;安排4617万元持续推动夹江县青衣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和中国同辐放射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00006万元(首次突破30亿元),较去年增长10697万元,同比增长3.7%。


(三)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服务质效。


坚持将民生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优先方向,全年累计投入民生领域资金210789万元,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26%,全面完成30件民生实事。一是保障教育公平。全年教育投入44785万元,黄土幼儿园、马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建成使用,落实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免除义教作业本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10609万元支持县域医共体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安排55万元为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为适龄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群众就医可及性不断提升。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及时足额兑现城乡低保、优抚、残疾人、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15294万元;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242万元,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四)保障粮食安全,赋能乡村振兴。


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乡村振兴首要任务,发放惠农补贴4063万元。支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投入936万元用于支持轮作种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耕地质量提升。支持垦造水田工程,投入1800万元支持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支持建成一批“天府粮仓”产业集群、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投入资金4885万元加大粮食产业支持力度。坚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食生产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财政投入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550万元,三大粮食作物投保覆盖率达92.77%。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严格落实零基预算编制要求,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和财政支出政策、经费支出标准、现实财力情况精准安排预算,打破基数依赖、取消固化增长。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印发《夹江县县级财政项目预算绩效共性指标和专项项目核心指标》,提升预算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将本级所有预算资金纳入“大盘子”全口径管理,深入实施绩效评价,构建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三是推进财政评审工作。综合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共449个,审定金额241537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2432万元,审减率8.5%,全面规范政府投资。四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5次,追缴资金799元,严肃财经纪律,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行为从严追责问责,提升资金使用规范性。受理举报案件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切实维护会计法律法规执行秩序。


(六)严控债务风险,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严格规范法定债务管理。严格在债务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按期足额还本付息,通过预算安排和再融资债券等方式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年累计还本付息68112万元。二是着力把控债务风险关口。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统筹用好各类化债政策,争取化解隐债债券59436万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债券8000万元。加大融资平台转型退出力度,今年我县已退出融资平台3家。三是强化政府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合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严格债券资金拨付程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保障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四是适时预测政府债务风险状况。政府债务不断增加,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持续加大。我县法定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传统陶瓷产业税收贡献减弱,以核技术应用为主的新兴产业还未形成有效税源支撑,土地市场持续低迷,“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刚性支出持续攀升,民生改善和产业发展资金保障面临挑战,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直面困难、主动作为,通过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坚决守住财政平稳运行底线,也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十五五”时期财政工作主要目标


一、财政目标


以构建高水平现代财政体系为抓手,持续加码民生及战略领域投入。立足新质生产力培育优质税源,健全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强化现代化建设财力支撑。深化财政改革提质增效,全面提升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为“十五五”规划全面落地注入强劲财政动力。


二、发展思路及举措


(一)财力保障能力实现新跃升。


积极优化税源结构,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监管,形成以产业税收为主体、非税收入为补充的稳定财源体系。


(二)支出结构优化达到新水平。


坚持有保有压、精准发力,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等普惠性公共服务,聚焦核技术应用、低空经济、新型建材、食品轻工等重点领域,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全面提升。


(三)财政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


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标准化预算管理体系,全过程绩效管理覆盖率达100%。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机制,推进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构建“资源—资产—资本—收益”的良性循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


(四)服务发展质效迈上新台阶。


财政政策与产业、金融、科技等政策协同发力。财政监督体系更加健全,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不断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持续提升。


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衔接“十四五”成果、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部署,围绕县委“工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更加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重点领域保障,防范化解风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2026年财政政策


一是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用好政府债券工具,优化债券发行、使用和管理全流程,提升债券资金对县域重点项目的保障效能。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统筹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增强县域财政自主可用财力。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流向县域实体经济、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形成财政金融政策合力。


二是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设立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核技术应用产业园区和核能装备产业园区建设,升级发展新型建材、食品轻工、装备制造3个特色产业集群,加大研学旅游发展扶持力度。助力构建高效畅通的交通物流网络,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全面激活城乡融合发展新动能。


三是夯实民生保障底线。高质量推进30件民生实事落地,足额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落实好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政策,落实育儿补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二、202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13353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8230万元、非税收入75300万元,较上年收入增长1%),加上税收返还预计收入48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收入81912万元、上年结转预计35168万元、政府债券转贷预计收入66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调入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调入64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后,预计收入总量为27202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预计支出总量为272025万元,扣除上解预计支出28000万元、政府债务还本预计支出8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235446万元。


2026年国省“三保”支出需求82287万元,预算安排11971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6353万元、保工资76898万元、保运转6464万元,编制符合规定,“三保”支出做到了足额保障。


说明:2026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2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运转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等必要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入205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预计收入191754万元、城市建设配套收费预计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收费预计收入500万元、专项债券项目经营收益12246万元),加上上年结转预计31788万元、政府债券转贷预计收入51635万元后,预计收入总量为28842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预计支出总量为288423万元,扣除调出资金预计6416万元、政府债务还本预计支出52560万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2944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收入15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8万元、上年结转预计6万元后,预计收入总量为154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预计支出总量为1544万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万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


安排支出40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31%。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高中教育办学条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安排支出35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25%。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


3.卫生健康支出。


安排支出19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


4.农林水支出。


安排支出18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


(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56个部门、7个镇政府、2个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及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其他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全部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财力预算245803万元。其中:人员类91575万元、运转类1132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42908万元。


(六)政府债务偿还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计53739万元。其中还本支出预计27739万元,付息支出预计26000万元。


三、2026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6年,我县将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扩大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稳妥推进债务化解与风险防控,深化财政金融协同,以高水平财政管理为“十五五”开局提供坚实保障。


(一)多措并举稳收入,增强财力保障能力。


一是持续优化收入征管服务。加强与税务、非税执收部门协调联动,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强化多部门税源信息共享与监控,做到税收应收尽收、非税应入尽入,确保财政收入与GDP同步增长。二是积极培育地方税源。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牵引作用,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与传统产业升级,培育壮大优质税源,筑牢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根基。三是着力向上争取。紧盯上级政策导向与资金投向,精准对接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强化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债券资金支持。


(二)优化结构保重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重点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医疗服务提质、养老育幼扩容等领域,兜牢特殊群体生活底线。二是聚焦发展重点。聚焦县委“十五五”时期“三地一区一支点”发展战略定位,集中财力支持建设全国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高地、西部先进制造业集聚地、巴蜀文旅研学特色地,推进建设全省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助力构建全省区域交通物流枢纽重要支点,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三是从严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格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低效无效项目资金,将节省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实现“节用为民、提质增效”。


(三)深化改革提质效,规范财政管理运行。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健全支出标准,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刚性约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暂付款。三是强化预算绩效全流程闭环管理。事前严格开展绩效评估,事中加强动态监控,事后深化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四是深化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盘点。分类推进闲置厂房、土地等盘活利用,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提升资产资源使用效益。


(四)严防严控守底线,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一是严防债务风险。健全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分类施策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确保按时还本付息,维护政府信用;二是守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足额保障、不留缺口,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库款调度保障,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三是强化内控监督。构建“日常监管+专项督查+信息化监控”体系,严肃财经纪律,对违规行为从严问责,推动财政运行规范有序。


同志们,千钧重任,实干为要。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执行县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锚定目标、鼓足干劲,以“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干”的作风,奋力推动“十五五”扎实开局,书写夹江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为夹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根据现行分税制体制,县级按比例分成的税收和非税收入。


3.返还性收入:指中央返还地方的税收收入,是分税制体制改革后中央对地方上划收入的一种财力资金补偿。


4.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除用于冲减赤字外)、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应当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调入资金:是指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以及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7.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和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8.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转让、清算等形成的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上缴的税后净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配的国有股利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家所得的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0.地方政府债券:指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四川省人民政府为主体发行的债券。按预算管理模式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由省政府统一发行,市(州)、扩权试点县(市)政府确需举借地方政府债券,由省政府代为发行转贷市县政府,举借债券的各级政府负责还本付息。


11.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委托业务费、办节办展经费、课题经费、信息化运维费、竞赛活动费和规划经费。


12.“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其中,保工资支出即所有财政供养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执行的工资性支出及相应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资性附加支出;保运转支出即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对事业单位已形成基数的定额补助支出,按照行业(事业)发展规划,为提升行业(事业)发展水平必须安排的支出;保基本民生支出即国家政策规定了对象和标准的民生支出。


13.“三公”经费:是指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活动使用的财政资金。

索引号:008586368/2026-00003 文号: 公开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