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社会福利院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件.............................................20
附件1..................................................20
附件2..................................................23
第五部分 附表..............................................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提供养老服务,负责收养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与弃婴收养。负责对散居孤儿养育状况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安置等,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解决全县乡镇敬老院管理机制短板,实施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报账;完成了适老化改造项目老人的分流工作;完成了主管部门交代的各项工作。
夹江县社会福利院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夹江县社会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87.76万元,支出总计187.7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01.24万元,减少35%,支出减少101.24万元,减少3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光荣院和烈士陵园划入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乡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08万元,占99.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9万元,占0.30%。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5万元,占61.84%;项目支出64.75万元,占38.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7.76万元,支出总计187.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01.24万元,减少35%,支出总计减少101.24万元,减少3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光荣院和烈士陵园划入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乡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6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9.91万元,下降26.7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光荣院和烈士陵园划入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乡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85万元,占0.5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1万元,占72.54%;卫生健康支出3.17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9.31万元,占5.49%;其他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6.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6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32万元、津贴补贴12.51万元、绩效工资16.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万元、医疗费0.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9.3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3万元、水费0.21万元、差旅费6.25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8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3万元,完成预算84.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7万元,增长47.22%。主要原因是乡镇敬老院实行统一管理后,需经常下乡指导工作。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日常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8万元。其中:用于养老机构1.68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福利院机构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020年,夹江县福利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夹江县福利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和养老机构;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夹江县福利院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合法权益均得到了维护,健康成长的客观要求均得到了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流浪乞讨救助体系的建设,让更多的人员得到了帮助,确保了社会稳定。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合法权益均得到了维护,健康成长的客观要求均得到了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流浪乞讨救助体系的建设,让更多的人员得到了帮助。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
预算单位 | 夹江县社会福利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3.53 | 执行数: | 43.53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救助体系的建设,让更多的人员得到了帮助,确保了社会稳定。 | 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救助体系的建设,让更多的人员得到了帮助,确保了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 全年救助185人次 | 全年救助185人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 全年救助支出43.53万元 | 全年救助支出43.53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助、协助返乡等 | 按规定对符合救助的救助对象100%及时救助 | 按规定对符合救助的救助对象100%及时救助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及时救助 | 及时救助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 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 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城市特困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夹江县社会福利院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夹江县社会福利院下属二级单位2个,夹江县社会福利院和夹江县救助站。
(二)机构职能
提供养老服务,负责收养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与弃婴收养。负责对散居孤儿养育状况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安置等,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有事业8人,实有在职职工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131.4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1.08万元,其他收入0.3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169.7万元,财政支出169.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社会福利院预算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单位对流浪乞讨救助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认真检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解决全县乡镇敬老院管理机制短板,实施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报账;完成了适老化改造项目老人的分流工作;做好救助站各项工作。
在财务方面,2020年夹江县社会福利院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工作。1、明确了管理机构及职责。2、 明确了收入管理方式3、明确了支出管理方式4、明确了报销管理方式.在绩效管理上,本单位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 覆盖率达到100%。在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方面,2020年年末,本单位对决算工作高度重视,组织财务人员对单位账务进行清理、对账,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2021年夹江县社会福利院按要求对2020年决算工作进行了公开,做到及时完整公开。每月向财政报绩效进度,对项目支出进度及时评价。
我单位根据单位职能,在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改善住院老人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加大对外流人员的巡查力度,做到应救尽救,为救助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障,帮助他们及时返乡;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单位工作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单位工作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问题
养老体系建设推进缓慢,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养老体系项目完成后未及时办理评审及相关手续,造成资金无法及时拨付。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推进工程进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改进建议
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动项目建设速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进度支付项目资金。
2020年度夹江县福利院
流浪乞讨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流浪乞讨人员主要包括寻亲不遇、务工不着、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等原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陷入流浪或乞讨困境的人员(包括未成年人,不含职业乞讨者),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极易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底线的事件。2003年,国务院公布《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20年申报预算133.9万元;县政府已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政策范围,1.街面救助。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被胁迫、诱骗、利用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人员。2.疾病救治。民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确定定点医院。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发现流浪乞讨病人的,负责将其护送到或通知有关部门护送到当地定点医院,并与定点医院办理病人交接手续。本单位退休人员;3.照料安置。民政部门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救助时间超过10天的滞留人员,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料安置等。实施时间2003年6月-2020年12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我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5人次,帮助困境未成年598人。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数与系统、台卡及年报数据统一,以上所有人员均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救助。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2017-2018年流浪乞讨超支73.9万元,根据历年救助情况,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助、协助返乡等,编制了2020年项目预算,133.9万元。
2.2020年实际到位资金43.53万元,支付43.53万元,资金到位33%,因财政资金未拨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夹江县社会福利院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和(会计法),财务机构属办公室,有会计、出纳。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夹江县救助站负责组织实施,对自愿申请救助对象提供生活、医疗、教育、返乡等。
三、项目完成情况
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合法权益均得到了维护,健康成长的客观要求均得到了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流浪乞讨救助体系的建设,让更多的人员得到了帮助;2020年实际支付流浪乞讨救助资金45.13万元,资金到位33.7%,因财政资金未拨付。
四、项目效益情况
指标体系:数量指标(全年救助185人次,全年支出45.13万元)、质量指标(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时效指标(按实及时支付)、社会效益指标(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维护了社会稳定)、救助对象满意度96%。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望财政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际需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体系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心。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