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9-08 14:09:43 字体:[]

2023年8月30日在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夏智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预算执行中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需举借政府债务,增加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增加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需对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受县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3年,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新增债务限额759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27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9700万元。累计限额57906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6555万元、专项债券422508万元。


二、举借债务情况


1-6月,在债务限额内,财政厅已转贷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2202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2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1800万元。


新增一般债券分别为7年期143万元、10年期8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分别为7年期12800万元、15年期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由政府性基金收入或项目经营产生的专项收入偿还。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拟再申请转贷5394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604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7900万元,待转贷后,再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经县政府同意并报财政厅核准:


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1800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夹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12800万元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东风堰文旅融合项目9000万元


新增一般债券224万元全额用于夹江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


四、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4964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772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8708万元。2023年新举借一般债务224万和专项债务21800万元。截至6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5184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795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80508万元。法定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


五、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县十九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2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8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37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6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因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和增加预算总支出等,现报请调整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次不作调整。


2.2023年预算执行中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含共同事权转移支付)452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11万元,减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增加4687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将我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46738万元。


3.2023年上半年,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财力补助560万元,结合减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万元,共增加县级财力458万元,拟安排用于:


——根据社保政策要求,2021年绩效奖补缴养老保险。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本次不作调整。


2.2023年预算执行中增加已转贷专项债务21800万元、上级补助991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万元(决算数为88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增加2279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将我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1365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次不作调整。


2.2023年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3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议将我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14万元。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走出去,向上争取资金。动态研究宏观政策投向及产业政策,收集掌握中省市专项资金分配重点及项目情况,重点盯住全省预算尚未分配的资金,全力争取中省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指导部门找准向上争取切入点。


二是筑牢“三保”底线。执行中优行保障“三保”支出,制定每月支出顺序,在“三保”支出未保障前不安排其它支出;对“三保”支出进行定期监测评估,逐月分析“三保”支出情况并进行适度调整,确保“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压紧压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对照年初目标,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出让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掌握化债节奏,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四是规范财政监督管理。有序推进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实施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索引号:008586368/2023-00014 文号: 公开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