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夹江县县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9-18 11:06:3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 现将2022年夹江县县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予以公开。


2022年夹江县县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总计为465.8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2.91%,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35.3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夹江县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0%,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原因是2022年和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相关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夹江县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403.9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1.60%,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37.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8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85.08%,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77.22%,原因是2022年购置车辆数量较2021年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0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6.10%,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27.91%,原因是夹江县人民检察院、夹江县人民法院和夹江生态环境局上划市上统筹管理,未在县级报决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22年夹江县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61.9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4%,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12.32%。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相关支出。

索引号:008586368/2023-00016 文号: 公开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