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2024年县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夹江县县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予以公开:
2024年夹江县县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750万元,较预算减少2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较预算减少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万元),较预算减少25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较预算减少25万元。
2024年夹江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低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县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