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现依法公开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单位概况
第三部分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坚持“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期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主要工作:
(一)妇女保健。妇女健康管理,妇女病防治,推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促进妇女常见病早诊断早治疗。
(二)儿童保健。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儿童疾病防治。
(三)围产期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助产技术服务。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单位概况
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下设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辅助、行政后勤等相关科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62.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健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未批复。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3万元。主要是因为调整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42.23万元,占6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万元,占23.66%;住房保障支出5.30万元,占8.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7.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1年预算数为3.5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5.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1年预算数为2.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妇幼保健机构(03):2021年预算数为.43.6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遗属补助发放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7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
2021年,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加3.0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3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517.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办公设备、智慧医院建设(医院信息系统升级)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2021年,夹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