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现依法公开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我院是一所为全县人民提供麻风病的防治保障, 麻风病的监测防治与咨询的专业防治医院;开展麻风病的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对麻风病预防控制和与麻风病相关的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宗旨为国家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2021年的主要工作:
1、医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第一”为准则,进一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维修病人生活的配套设施,改善居住条件,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让他们生活、战胜病魔更有信心。
2、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对职工、病人、群众新型冠状病毒知识及防护措施宣传培训,做到少聚集,少串门。以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确保零事故发生。争当社会志愿者,做好文明的示范者,努力做到最美逆行者。
3、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学习鉴见其它院村先进管理模式,取长补短,进一步管理好医院的日常运行。
4.加强对院内及院外麻风康复人员和家属的随访监测工作,以及日常行为科学指导,讲卫生,从我做起,做到人人见面,及时筛查可疑患者,确保能发现一个,治疗一个,康复一个。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单位所有日常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夹江县康复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夹江县康复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0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夹江县康复医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麻风病防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夹江县康复医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夹江县康复医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未批复。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夹江县康复医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31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财政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45万元,占1.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万元,占11.8%;卫生健康支出25.08万元,占75.91%;住房保障支出3.61万元,占10.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死亡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7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和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23.8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夹江县康复医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夹江县康复医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夹江县康复医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夹江县康复医院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8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夹江县康复医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和计算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夹江县康复医院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夹江县康复医院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