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协调乡镇党委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
7、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组织残疾人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就业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9、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努力对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11、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2、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指导和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指导站。
14、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搞好各级残联组织的自身建设,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15、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工、青、妇工作;承办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职工培训工作;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承担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年度考核及评比工作;负责会务会、办公会、理事会、残疾人代表大会及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承办议定事项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等行政事务工作;承办机关目标管理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残联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县残联机关,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县残联收入预算总额为91.3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1.3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7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残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残联机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3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37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56万元,占1.71%;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4万元,占83.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万元,占3.52%;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0.55万元,占11.5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9.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残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领导指导我县残疾人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纳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残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5.2万元,下降95%,主要是项目经费未纳入。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残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1.7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辅具、无障碍改造、培训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县残联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