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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协调乡镇党委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
7、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组织残疾人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就业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9、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努力对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11、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2、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指导和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指导站。
14、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搞好各级残联组织的自身建设,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15、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工、青、妇工作;承办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职工培训工作;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承担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年度考核及评比工作;负责会务会、办公会、理事会、残疾人代表大会及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承办议定事项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等行政事务工作;承办机关目标管理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2.夹江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174.9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5.93万元,增长145.2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有所调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11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79万元,占8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74万元,占18.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1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1万元,占13.2%;项目支出1,020.1万元,占8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4.9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5.93万元,增长145.2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有所调整。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3.5万元,增长198.98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有所调整。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84万元,占98.3%;卫生健康支出4.29万元,占0.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1.67万元,占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26.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决算数为8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1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决算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2022年决算数为81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决算数为4.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决算数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7.1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2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由于业务指导交流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各级领导到我县开展公务、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72人次,共计支出0.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残联对我县量服工作督导、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导、民生项目督查、指导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情况、残疾人文化活动指导等项目。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48.1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1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特殊困难群体护理费补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特殊困难群体护理费补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2022年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开展绩效自评,提高了业务管理水平,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执行准确,保障了残疾人权益,提升了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体现了党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代缴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重度残疾人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开展医保代缴,解决了残疾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残疾人有病可医,残疾人非常满意。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为残疾人体开展了灵活就业、辅具适配、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残疾人文化体育、残疾人教育等民生实事,帮助残疾人增产增收、为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等服务,实现了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残疾人非常满意。特殊困难群护理费补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补差,解决了残疾人居家照护难问题,让残疾人体会党委政府的关心,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质量,残疾人非常满意。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80503: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残联为行政单位,下设事业单位一个。
(二)机构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协调乡镇党委做好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
7、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组织残疾人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就业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9、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努力对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11、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2、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指导和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指导站。
14、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搞好各级残联组织的自身建设,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15、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工、青、妇工作;承办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职工培训工作;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承担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年度考核及评比工作;负责会务会、办公会、理事会、残疾人代表大会及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承办议定事项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等行政事务工作;承办机关目标管理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残联有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县财政共下拨资金1174.9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7.68万元,县级基本154.81万元,县级项目资金712.42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县残联共计支出11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1万元,项目支出1020.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22年县残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174.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批复后按时进行了网上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对中央和省级一般预算支出进行了项目分配,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同时开展了2002年度中期评估,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预算进度执行状况较好,完成了各项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实施工作。
(三)综合管理情况。
县残联无政府性债务。不承担非税收任务。政府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财库便函〔2018〕575号)和《乐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实施。
资产管理由专人负责,每年对单位资产都进行认真清理,对现有资产情况进行登记,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对资产的盘点形成报告。
县残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财政部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了从总则、风险评估与控制、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以及单位的制度等一套完整和可操作的内部控制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2022年,我会坚持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依法申请公开的程序,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信息公开的时限、留存时限都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涵盖了我会目前承担的各项职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多条。
(四)整体绩效。
2022年,我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全县残联组织系统改革,团结动员残疾人群众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建功立业,努力构建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工作格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如下:
1.加强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残疾人群众能力。一是纵深推进“强三性、去四化”,稳妥有序开展残联、残协换届(组建)。全县村(社区)残协组建在2022年7月已全面完成,镇(街道)残联组建在2022年9月已全面完成,县残联换届在2022年11月前完成。二是开展残联系统干部全覆盖培训。对全县9个镇(街道)残联、95个村(社区)残协工作人员开展了全覆盖培训,共开展培训会9场次、参训人员130余人次。努力培育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高度、有力度、有温度”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三是以考促学有力推动理论学习。多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镇(街道)、村(社区)残联干部理论测试,以考促学有力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2.扎实开展政策大宣讲,加强对残疾人和各类协会的正向引导。建立干部联系镇(街道)制度、入户访视制度,开展常态化走村入户调研,结合走访慰问活动,深入民生一线开展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宣讲,不断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统筹开展疫情防控、“百日攻坚”工作,确保惠残助残政策落地落实。组织“双报到”志愿先锋队常态化疫情防控。对50余户受疫情影响的困难残疾人进行看望慰问。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困难残疾人进行走访慰问,建立党员联系村(社区)和困难残疾人帮扶等制度,及时解决生产生活等问题。元旦、春节期间,安排资金20余万元,看望慰问困难残疾人300余户。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对新识别为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29户残疾人进行全覆盖走访,建立监测对象信息台账,落实帮扶措施(政策兜底17人,特困2人,临时紧急救助2人,灵活就业及其他帮扶措施12人)。
4.早安排、早部署,圆满完成各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完成2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4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残疾人辅具器具适配4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4%;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91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14%;0至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44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57%;7至14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2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30%。
5.稳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2022年1-10月,累计保障困难残疾人22540人次,发放补贴资金226.35万元;累计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8047人次,发放补贴资金535.066万元。落实了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资助等政策。县财政全额补贴70.62万元,为全县14124人持证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50元标准购买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加强临时救助,2022年临时救助10人次2.98万元,申请市上紧急救助4人次1万元。
6.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完成机关单位安置调研,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残疾人27人。开展了“送岗下乡”招聘会。完成79家企业按比例就业网上认定申报工作,审核确认安置残疾人180人。建立了安置残疾人大学生工作台账。
7.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更多公平教育机会。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扎实开展2022年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金秋扶残助学”活动,资助20名学生(职高/普高7名、专科9名、本科4名)6.1万元,目前已完成公示。
8.开展了常态化“量服”入户调研。状况调查完成100%,全县“量服”平台动态更新达100%。需求5479人6923项次。
9.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一是重大节假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开展了第32个“全国助残日”活动,向40余名特校学生捐赠了学习用品。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游园活动,慰问50名残疾人。向176名残疾学生发放生活、交通补贴28.2万元。开展了主题为“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设健康中国”全国第六个残疾预防日活动,8月24日,在漹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全国第六个残疾预防日康复知识专题讲座。二是建立了公共图书馆盲人图书阅览室。三是在漹城街道新华社区、工农社区、云吟村3个点位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升级建设项目。四是在县特校实施体育康复器材进校园项目。积极组织参加四川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通过集训选拔,我县共有18名残疾人运动员将参加12个项目比赛。完成了省残运会筹备工作,承担了乐山市聋人篮球培训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县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资实施方案,县残联从部门概况、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等几个大的方面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通过自评,县残联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都认真按照要求抓落实,完成了全年的绩效目标,效果明显,残疾人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政策宣传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相关规定,加强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并广为知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残疾人联合会在该项目中具有实施、监督和管理职能。
2.该项目按照《夹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2年残疾人教就工作要点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等为依据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夹财预〔2022〕10号)》等文件要求,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资助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就业、组织、维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对420名农村残疾人扶持发展生产;对2000名就业年龄阶段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发放居家灵活就业补贴资金;为340名有需求的残疾人配发基本辅助器具;为48名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为80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残疾人学生发放交通费和伙食费补贴;为就读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专科、研究生的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特惠资助;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服药补贴;重度残疾人、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医疗保险代缴、特殊困难群体护理费发放;对残疾人假肢适配进行补助;对95个村(社区)专职委员发放补贴;2022年度元旦春节期间第残疾人的慰问;2022年度残疾人文化体育等活动。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绩效目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省、市、县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是单位自评,部门汇总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544.88万元,财政批复544.8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共计544.88万元,其中:县级一般预544.86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共计465.75万元,其中:县级一般预算465.75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共计资金支出465.75万元,其中:县级一般预算465.75万元,。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夹财预〔2022〕10号)》等文件要求,对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精神病患者住院、服药补助、白内障复明手术、假肢适配、残疾人教育资助、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专委专干补贴等都按照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夹府办函﹝2019﹞30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包含内容广泛,严格按照各项文件规定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人无障碍环境改造、等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到人到户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规范发放。
四、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评价时点完成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直补2000名,为任务数的100%。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420名,为任务数的100%;救助贫困家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康复70人,为任务数的146%。完成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430人,为任务数的173%。对91户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进行了改造,为任务数的114%,完成精神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4300人,其中:精神病患者服药339人,精神病患者住院49人,偏瘫康复100人,假肢适配5人,家庭医生签约1500人,其他残疾人康复服务2307人。
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走基层、送温暖”、“温暖万家行”等活动,共慰问贫困残疾人312人,发放慰问金18万元,发放慰问品2万余元。完成了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的组建,确定了95个村(社区)残协主席和残协专职委员。发放寄宿制、随班就读及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交通费和生活费补贴133人28.2万元。开展了“金秋扶残助学”活动,救助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20人,资助6.1万余元。开展了残疾人运动员选拔,组建了全市聋人篮球队并组织训练。
该项目全面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高,完成及时。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残疾人满意度达95%以上。
五、项目效果情况
该项目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项目决策准确,项目管理准确,项目完成及时,项目效果明显。通过单位进行全面梳理,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总体评价好。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项目决策准确,项目管理准确,项目完成及时,项目效果明显。通过单位进行全面梳理,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总体评价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1T000000086468-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2022年省、市、县下达的民生工程项目,参照2021年度共计五项,包括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儿童康复、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残疾人辅具适配。完成2022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标任务,包括精神病患者服药和住院补助、白内障复明手术、假肢安装、成年人肢体康复(偏瘫、截瘫)、以及残疾人康复预防、筛查等工作。完成2022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发放、随班就读残疾人学生交通费、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 | 完成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直补2000名,为任务数的100%。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420名,为任务数的100%;救助贫困家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康复70人,为任务数的146%。完成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430人,为任务数的173%。对91户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进行了改造,为任务数的114%,完成精神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4300人,其中:精神病患者服药339人,精神病患者住院49人,偏瘫康复100人,假肢适配5人,家庭医生签约1500人,其他残疾人康复服务2307人。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包含内容广泛,严格按照各项文件规定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人无障碍环境改造、等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到人到户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75.00 | 560.23 | 478.07 | 85.33% | 10 | 年初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由于上级资金下达导致预算数有所调整 | ||||
其中:财政资金 | 475.00 | 544.88 | 465.75 | 85.48%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15.35 | 12.32 | 80.27%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 | ≥ | 5 | 元/个 | 3 | ||||
完成残疾人辅具适配 | ≥ | 420 | 人/户 | 5 | ||||||
完成量服工作 | ≥ | 14000 | 人/户 | 5 | ||||||
为残疾人学生发放交通费、生活费补贴、发放一次性金秋助学金 | ≥ | 130 | 人/户 | 5 | ||||||
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 | ≥ | 400 | 户(套) | 5 | ||||||
儿童康复 | ≥ | 50 | 人/户 | 5 | ||||||
完成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 | ≥ | 2000 | 人/户 | 5 | ||||||
完成残疾人无障碍改造 | ≥ | 86 | 户(套) | 5 | ||||||
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 | ≥ | 400 | 人/户 | 5 | ||||||
专委专干补贴 | ≥ | 95 | 人/户 | 3 | ||||||
完成无障碍改造86户、居家灵活就业2000人、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420户等 | ≥ | 86 | 人/户 | 2 | ||||||
慰问、救助残疾人 | ≥ | 200 | 人/户 | 5 | ||||||
完成体育文化活动 | ≥ | 1 | 人/户 | 5 | ||||||
白内障复明手术 | ≥ | 100 | 人/户 | 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 | 定性 | 高中低 | 人/户 | 5 | ||||
让残疾人增收 | ≥ | 420 | 人/户 | 5 | ||||||
促进残疾人就业 | 定性 | 高中低 | 人/户 | 5 | ||||||
促进残疾人增收 | 定性 | 高中低 | 人/户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 | 1400 | 人/户 | 5 | ||||
残疾人满意度 | 定性 | 好坏 | 人/户 | 5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项目决策准确,项目管理准确,项目完成及时,项目效果明显。通过单位进行全面梳理,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总体评价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杨文琴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代缴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关于 2022 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医保发〔2021〕36 号)精神.县级资金155.3万元,申报和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按一档个人缴费标准(每人 320 元)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的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申请专项资金资助每人 80 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助的对象。2022年12月27日前已持证的重度残疾人、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
残疾人自己先缴纳2022年的医保,医保集中征缴结束后,县残联根据医保部门确认的已参加2022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人员名单,将参保资助资金发放到享受对象社保卡。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2年上级资金到位0万元,其中:中央配套0万元,县级资金155.3万元;合计155.3万元,医保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批量发放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卡上,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达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22年4月,我县共为6509人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发放医保补贴资金155.3万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会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制度等,并有专人负责财务工作。账务处理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情况。
2022年残联为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发放医保补贴6509人,发放补贴资金155.3万元。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22年残联为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发放医保补贴6509人。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当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四)成本控制情况。
1、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按320元/资助。
2、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的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按80元/资助。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这项惠残政策,解决了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实际问题,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特殊关怀。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1T000000086326-代缴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我县符合条件的重度1、2级残疾人和智力、精神3.4级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 | 2022年共为6509人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75.00 | 175.00 | 155.30 | 88.75% | 10 | 由于政策因素,个别残疾人在民政等其他部门享受医保代缴 | ||||
其中:财政资金 | 175.00 | 175.00 | 155.30 | 88.75%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标准 | ≥ | 350 | 元/户 | 30 | ||||
补贴人数 | ≥ | 5000 | 人/户 | 3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 定性 | 高中低 | 人/户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残疾人满意度 | 定性 | 高中低 | 人/户 | 1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这项惠残政策,解决了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实际问题,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特殊关怀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周菊如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特殊困难群体护理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护理服务费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在残保金中支付。
补贴对象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残联审批的程序实施。县、镇(街道)残联建立专档。
(二)项目绩效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法定义务人、有法定义务人但无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有一定的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履行相关义务后仍无法保障基本生活需求,需要政府和社会提供救助帮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事实孤儿、失独人员以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及标准、救助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突出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2年上级资金到位0万元,其中:中央配套0万元,地方资金配套20.75万元;合计20.75万元,实际到位20.75万元。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救助护理服务费资金每季度通过“一卡通”审批、发放平台管理和发放。
2.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实行专款专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护理服务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22年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护理服务费累计发放411人次,发放资金20.75万元。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22年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护理服务费累计发放411户,411人次。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严格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发放,达到预期目标。
(四)成本控制情况。
对承接已享受重度残疾护理补贴人员的家庭实行补差,以达到一、二级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的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护理服务费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确保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1T000000086252-特殊困难群体护理费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费补差 | 2022年为符合条件的411人次发放了特殊困难群体护理费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0 | 50.00 | 20.75 | 41.50% | 10 | 由于政策调整,符合条件人员减少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0 | 50.00 | 20.75 | 41.5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费补差 | ≥ | 300 | 人/户 | 6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 | ≥ | 100 | 人/户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 | 200 | 人/户 | 2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护理服务费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确保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周菊如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残疾人联合会在该项目中具有实施、监督和管理职能。
2.该项目按照《夹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2年残疾人教就工作要点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等为依据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资助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为符合条件的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具适配服务。
2.2022年为340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具适配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残疾人辅具适配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绩效目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省、市、县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残疾人辅具适配主要是单位自评,部门汇总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12万元,财政批复1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共计12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8万元,省级一般预算4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共计12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8万元,省级一般预算4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共计资金支出12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8万元,省级一般预算4万元。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对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由镇(街道)进行摸底筛查,将初筛汇总名单上报县残联,由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统一组织采购,将采购回来的残疾人基本辅具由各镇(街道)按照申请、评估、审批、服务、回访的流程发放到给残疾人。
四、目标完成情况
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340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具适配项目,截止评价时点完成目标任务430人,拨付资金12万元,超额期完成目标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参照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印发的《残疾人基本辅具指导目录》开展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采购发放了轮椅、拐杖、盲杖、助行器、坐便椅、洗澡椅、护理床、防褥痤疮垫、跟踪定位仪、助视器等基本辅助器具。改善了残疾人居家生活和出行难等方面的问题。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该项目实施对象精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时效及时,自评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5908210-残疾人辅具适配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340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具适配项目 | 2022年度为430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具适配项目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由镇(街道)进行摸底筛查,将初筛汇总名单上报县残联,由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统一组织采购,将采购回来的残疾人基本辅具由各镇(街道)按照申请、评估、审批、服务、回访的流程发放到给残疾人。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2.00 | 12.00 | 12.0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00 | 12.00 | 1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参照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印发的《残疾人基本辅具指导目录》开展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采购发放了轮椅、拐杖、盲杖、助行器、坐便椅、洗澡椅、护理床、防褥痤疮垫、跟踪定位仪、助视器等基本辅助器具。改善了残疾人居家生活和出行难等方面的问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加大辅具适配力度 | |||||||||
项目负责人:杨文琴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夹江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审核和发放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在残保金中支付。该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资助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具有劳动能力的,并灵活就业的持证残疾人。根据全县各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所占比例作为资金分配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县扶持2000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按照人均500元/人·年标准。扶持带动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具体扶持标准为:具有夹江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包括从事家庭副业、盲人按摩、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一定规模的农村种植养殖业等的残疾人。
(三)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该项目3月开始实施,残疾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残疾证明和户籍证明材料,村社区初审,镇(街道)街道接到村(社区)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组织村社区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5-6月为各镇督查验收,6-7月县残联进行抽查,7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
(四)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明确资助对象、范围及标准、资助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突出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2年上级资金到位0万元,其中:中央配套0万元,地方资金配套100万元;合计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补贴通过阳光审批平台申请,审核,公示并通过“一卡通”审批、发放平台管理和发放。
2.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实行专款专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加强对就业年段灵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进行资助,扶持带动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22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共发放2000人次,发放资金100万元。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22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补贴共发放2000人次,年龄在就业法定年段,并且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资助质量,标准达到预期目标。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严格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发放,达到预期目标。
对镇(街道)残联上报的2000名就业年龄段灵活就业对残疾人实施资助,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全县扶持2000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有效对促进了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成效明显,有效减轻了灵活就业(创业)残疾人的就业压力,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7205223-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20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灵活就业补贴 | 2022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共发放2000人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加强对就业年段灵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进行资助,扶持带动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42.42 | 42.42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42.42 | 42.4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全县扶持2000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有效对促进了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成效明显,有效减轻了灵活就业(创业)残疾人的就业压力,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 |||||||||
项目负责人:江旭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残疾人康复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残疾人联合会在该项目中具有实施、监督和管理职能。
2.该项目按照《夹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2年残疾人教就工作要点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等为依据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资助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残疾人康复项目主要为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符合条件的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补贴。
2.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4300名残疾人开展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绩效目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省、市、县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是单位自评,部门汇总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3万元,财政批复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共计86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64万元,省级一般预算22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共计86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64万元,省级一般预算22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共计资金支出86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64万元,省级一般预算22万元。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对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主要开展家庭医生康复增值签约服务、残疾人心理健康支持服务、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住院)补贴、盲人融合训练、残疾儿童筛查诊断补贴、7岁以上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基本辅具适配服务(含假肢适配)、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偏瘫、截瘫)、支持性服务等9个项目。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住院)补贴项目按照乐市残联〔2018〕9号文件执行;盲人融合训练补贴标准按照400元/人?天标准实施;7岁以上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按照乐府发〔2020〕6号文件执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方案另文下达,其中假肢适配项目补贴项目按照乐市残联〔2018〕20号文件执行;残疾人家庭医生康复增值签约服务按照不低于50元/人?年标准实施;心理健康支持服务按照人均1000元/人?年标准实施;残疾儿童筛查诊断补贴按照300元/人?年标准,补贴给当年在医疗机构诊断为残疾的新生儿家庭;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偏瘫、截瘫)按照3000元/人?年标准实施。
四、目标完成情况
残疾人康复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4300名残疾人开展基本康复服务,截止评价时点完成目标任务4300人,拨付资金86万元,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项目实施解决了残疾人服药、康复训练、生活照料及护理问题;提高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加强了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该项目实施对象精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时效及时,自评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1T000000086297-残疾人康复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4300名残疾人开展基本康复服务 | 全年完成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4300人,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精神病患者住院、服药补贴、偏瘫康复等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主要开展家庭医生康复增值签约服务、残疾人心理健康支持服务、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住院)补贴、盲人融合训练、残疾儿童筛查诊断补贴、7岁以上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基本辅具适配服务(含假肢适配)、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偏瘫、截瘫)、支持性服务等9个项目。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住院)补贴项目按照乐市残联〔2018〕9号文件执行;盲人融合训练补贴标准按照400元/人?天标准实施;7岁以上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按照乐府发〔2020〕6号文件执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方案另文下达,其中假肢适配项目补贴项目按照乐市残联〔2018〕20号文件执行;残疾人家庭医生康复增值签约服务按照不低于50元/人?年标准实施;心理健康支持服务按照人均1000元/人?年标准实施;残疾儿童筛查诊断补贴按照300元/人?年标准,补贴给当年在医疗机构诊断为残疾的新生儿家庭;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偏瘫、截瘫)按照3000元/人?年标准实施。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3.00 | 86.00 | 86.0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3.00 | 86.00 | 86.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解决了残疾人服药、康复训练、生活照料及护理问题;提高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加强了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 |||||||||
项目负责人:杨文琴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残疾人体育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残疾人联合会在该项目中具有实施、监督和管理职能。
2.该项目按照《夹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社〔2021〕51号)》为依据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社〔2021〕51号)》文件要求,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资助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残疾人体育专项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体育进
校园(体育复健进校园)”运动项目。
2.为1所特殊教育学校提供了“残疾人体育进校园(体育复健进校园)”运动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残疾人体育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绩效目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省、市、县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残疾人体育项目主要是单位自评,部门汇总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7.4万元,财政批复7.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共计7.4万元,其中:省级体彩预算7.4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共计7.4万元,其中:省级体彩预算7.4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共计资金支出7.4万元,其中:省级体彩预算7.4万元。县残联按照《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社〔2021〕51号)》文件要求,对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夹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按照省四川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体育复健进校园”运动项目》的通知,在校园内开展了特奥田径、旱地冰壶、特奥篮球、特奥轮滑项目训练。参加体育训练参加达20人以上,参与指导和培训老师达10人,参加了四川省第五届特奥会,取得3枚金牌。
四、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残疾人体育项目为1所特殊教育学校提供“残疾人体育进校园(体育复健进校园)”运动项目。拨付资金7.4万元,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通过开展残疾人体育项目,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和融入社会能力。残疾人满意度达85%以上。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该项目实施对象精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时效及时,自评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6051451-残疾人体育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1所特殊教育学校提供“残疾人体育进校园(体育复健进校园)”项目 | 为1所特殊教育学校提供“残疾人体育进校园(体育复健进校园)”运动项目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夹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按照省四川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体育复健进校园”运动项目》的通知,在校园内开展了特奥田径、旱地冰壶、特奥篮球、特奥轮滑项目训练。参加体育训练参加达20人以上,参与指导和培训老师达10人,参加了四川省第五届特奥会,取得3枚金牌。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5.40 | 7.40 | 29.13% | 10 | 上级资金下达我县较晚,该项目资金已于2023年拨付完成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5.40 | 7.40 | 29.13%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开展残疾人体育项目,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和融入社会能力。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江旭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残疾人联合会在该项目中具有实施、监督和管理职能。
2.该项目按照《夹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2年残疾人教就工作要点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等为依据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资助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实施对象主要为:具有夹江县户籍且持有二代残疾人证,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工作;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的,可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扩大覆盖面。
2.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80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绩效目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省、市、县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主要是单位自评,部门汇总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29万元,财政批复2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共计29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19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共计393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19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0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共计资金支出29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19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0万元。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对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残疾人可通过“天府通办”、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残疾人组织等方式向镇(街道)残联提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县残联组织专业人员对残疾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进行评估,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程度、生活自主情况、从事家务情况、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及愿望等,评估需求是否合理。经评估符合改造条件的残疾人由各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残联备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由县残联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工程完工后,需残疾人本人或亲属签字确认,由镇(街道)残联组织验收。县残联按照不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同时邀请财政、审计、县纪委监委进行抽查。
四、目标完成情况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80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截止评价时点完成目标任务91人,拨付资金29万元,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根据残疾人居家障碍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残疾人出入口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卧室改造、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提供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等、安装煤气泄露报警发声装置、提供读屏软件等及其他方面有助于各类残疾人消除家居障碍、提高生活品质的改造以及添置适量的设施、设备和产品等。提高其居家生活自主程度和生活质量。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该项目实施对象精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时效及时,自评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590829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80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 | 2022年度为91户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残疾人可通过“天府通办”、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残疾人组织等方式向镇(街道)残联提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县残联组织专业人员对残疾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进行评估,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程度、生活自主情况、从事家务情况、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及愿望等,评估需求是否合理。经评估符合改造条件的残疾人由各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残联备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由县残联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工程完工后,需残疾人本人或亲属签字确认,由镇(街道)残联组织验收。县残联按照不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5.00 | 29.00 | 29.0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5.00 | 29.00 | 29.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根据残疾人居家障碍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残疾人出入口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卧室改造、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提供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等、安装煤气泄露报警发声装置、提供读屏软件等及其他方面有助于各类残疾人消除家居障碍、提高生活品质的改造以及添置适量的设施、设备和产品等。提高其居家生活自主程度和生活质量。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杨文琴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残疾人托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残疾人联合会在该项目中具有实施、监督和管理职能。
2.该项目按照《夹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2年残疾人教就工作要点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等为依据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资助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为精神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
2.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20名精神残疾人开展集中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绩效目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省、市、县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是单位自评,部门汇总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3万元,财政批复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共计3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2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共计3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2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共计资金支出3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2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万元。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对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确定托养服务机构,由残疾人提出申请,镇(街道)残联初审,开展评估和审定,指导落实托养服务,开展考核评估并落实资助资金。托养服务机构要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或获得法律授权的人员签订托养服务协议、为托养服务对象制订个别化服务方案、对托养服务质量进行跟踪随访、服务质量评价,督促落实整改方案,
确保托养服务落实到位并持续提升托养服务能力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并将服务情况录入“量服”平台和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并接受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的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县残联以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调查对托养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达到85%以上及时足额拨付资助资金。对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达不到85%以上的,扣减相应补助金,并不得承接下一年度寄宿制托养项目。
四、目标完成情况
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20名精神残疾人开展集中托养服务,截止评价时点完成目标任务20人,拨付资金3万元,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项目实施解决了残疾人生活照料及护理问题;提高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加强了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该项目实施对象精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时效及时,自评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5908358-托养服务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名精神残疾人开展集中托养服务 | 2022年为20名精神残疾人开展集中托养服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确定托养服务机构,由残疾人提出申请,镇(街道)残联初审,开展评估和审定,指导落实托养服务,开展考核评估并落实资助资金。托养服务机构要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或获得法律授权的人员签订托养服务协议、为托养服务对象制订个别化服务方案、对托养服务质量进行跟踪随访、服务质量评价,督促落实整改方案,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 | 3.00 | 3.0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 | 3.00 | 3.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解决了残疾人生活照料及护理问题;提高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加强了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杨文琴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0-6岁残疾人儿童康复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残疾人联合会在该项目中具有实施、监督和管理职能。
2.该项目按照《夹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夹江县惠残助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2年残疾人教就工作要点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等为依据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资助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为0-6岁残疾人儿童开展康复服务。
2.0-6岁残疾人儿童康复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28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0-6岁残疾人儿童康复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绩效目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省、市、县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0-6岁残疾人儿童康复项目主要是单位自评,部门汇总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127.1万元,财政批复127.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共计127.1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96.1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3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8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共计127.1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96.1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3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8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共计资金支出3万元,其中:中央一般预算2万元,省级一般预算1万元。县残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67号)》等文件要求,对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20〕6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乐市残联办﹝2022﹞4号)文件要求,按照应救尽救原则进行全力救助。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或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申请)。县残联负责救助对象的审核、认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救助的患儿,县级残联按规定转介到定点机构接受救助。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由县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按照审批金额据实结算。各定点机构要按照患儿接受救助的流程,收集整理、拍摄反映患儿接受救助过程和功能改善情况的照片、影像等资料,建立完整的项目服务档案。
四、目标完成情况
0-6岁残疾人儿童康复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28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服务。截止评价时点完成目标任务44人,拨付资金127.1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通过对残疾儿童开展中医传统治疗、物理治疗、运动治疗、肌力训练、言语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蜡疗、中低频治疗、磁振热治疗、悬吊系统等、情景言语治疗等儿童康复项目。配提高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加强了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康复有效率约90%,显效率约40%,康复建档率100%。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该项目实施对象精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时效及时,自评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5908246-0-6岁残疾人儿童康复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28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服务 | 2022年度为44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服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20〕6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乐市残联办﹝2022﹞4号)文件要求,按照应救尽救原则进行全力救助。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或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申请)。县残联负责救助对象的审核、认定。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6.00 | 127.10 | 127.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46.00 | 127.10 | 127.1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残疾儿童开展中医传统治疗、物理治疗、运动治疗、肌力训练、言语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蜡疗、中低频治疗、磁振热治疗、悬吊系统等、情景言语治疗等儿童康复项目。配提高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加强了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康复有效率约90%,显效率约40%,康复建档率100%。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杨文琴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机动车燃油补贴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车每年260元。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省残联《关于核实2017年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川残函〔2017〕106号)省级补助标准为每车每年105元,合计每车每年365元。
(二)项目目标。
在2022年,为16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方便肢体残疾人出行。
(三)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对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我县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2、服务内容
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机动轮椅车发票凭证复印件,发票遗失者可凭村(社区)证明办理;
(4)机动轮椅车照片。
(四)服务标准
1、补贴对象公示
县残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及机动轮椅车数据进行汇总,并在申请人所在的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和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切实做到“两公示”(补贴方案公示、补贴名单公示)和“三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过程公开、补贴对象公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确保在公示期内所公示内容完整、清晰。设立举报电话,公示期间设专人接受残疾人和群众质询,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2、汇总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残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及时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燃油补贴数据库系统”和“四川省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
3、补贴发放
补贴资金由县残联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给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
(五)支出标准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260元/年/辆;省财政厅补助标准为105元/年/辆,合计365元/年/辆。
(六)工作要求
1、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和新购买、置换车辆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
2、坚决避免出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得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情况,避免出现已死亡、名下无车、原持有车辆报废等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仍领取补贴的情况。每年要对现有数据库的录入情况进行专项核对、清查,保证数据库数据的准确性。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县财政部门、县残联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给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
(二)项目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燃油补贴资金截留、挪用、挤占或用于工作环节,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按照规定通过乐山惠农惠民“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手中。严格按要求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和数据库录入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情况。
在2022年,共为16人发放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总计发放了项目资金5840元,按时按量完成了全部项目目标。
(二)目标完成质量。
当期完成,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三)目标完成进度。
当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7205274-残疾人机动轮椅三轮车燃油补贴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16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 | 2022年,共为16人发放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为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车发放每人每年365元补贴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0.58 | 0.58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58 | 0.5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该项目实施,使残疾人出行更加方便,减轻了残疾人经济负担,残疾人回归社会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胡屿潇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残疾人联合会在该项目中具有实施、监督和管理职能。
2.该项目按照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9 号)、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乐委办〔2021〕10号)文件要求,为帮助残疾人减轻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医疗和生活负担,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其生活质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拟在全县实施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关于解决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夹残联〔2022〕9号)文件要求,使资金得到及时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资助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为全县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14124名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绩效目标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省、市、县下达的残疾人工作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主要是单位自评,部门汇总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资金70.62万元,财政批复70.6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共计70.62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县级分成70.2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共计70.62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县级分成70.2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共计资金支出70.62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县级分成70.2万元。县残联按照《关于解决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夹残联〔2022〕9号)文件要求,对照资金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帮助残疾人减轻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医疗和生活负担,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其生活质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招投标形式为全县实施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
四、目标完成情况
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14124名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截止评价时点完成目标任务14124人,拨付资金70.62万元,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五、项目效果情况
项目实施帮助残疾人减轻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医疗和生活负担,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其生活质量。服务对象或监护人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该项目实施对象精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完成时效及时,自评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6971651-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全县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2022年度绩效目标为14124名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为帮助残疾人减轻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医疗和生活负担,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其生活质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招投标形式为全县实施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70.62 | 70.62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70.62 | 70.6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帮助残疾人减轻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医疗和生活负担,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其生活质量。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加打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 | |||||||||
项目负责人:杨文琴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残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为20名困难智力、精神和困难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改善残疾人状况,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及标准、救助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突出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十四五”期间,残疾评定参考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人150元。补贴对象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残联审批的程序实施。县、镇(街道)残联建立专档。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预算资金共3000元,通过“一卡通”平台审批和发放。
2. 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实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将残疾评定补贴项目作为党委政府关心关爱残疾人的具体举措,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和进度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对虚报冒领、挪用、挤占和截留项目资金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做好宣传工作。
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残疾评定补贴项目的适用范围、补助标准、申请流程等。特别要对申请评残办证的残疾人及亲友加强“点对点”的项目宣传。
(三)及时上报情况。
至少每季度将审批通过的申请对象在“量服”平台上完成需求录入,便于统计项目进度,同时适时开展项目抽查工作。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2022年为20名困难智力、精神和困难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了相应的补贴资金,总计3000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当期完成,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三)目标完成进度。
严格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发放,达到预期目标。
五、项目效果情况
改善了残疾人状况,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2622T000007205301-评残补贴 | |||||||||
主管部门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20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评残补贴 | 2022年为20名困难智力、精神和困难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了相应的补贴资金.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将残疾评定补贴项目作为党委政府关心关爱残疾人的具体举措,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和进度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对虚报冒领、挪用、挤占和截留项目资金的进行严肃处理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0.18 | 0.18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18 | 0.1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改善了残疾人状况,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胡屿潇 | 财务负责人:王开洪 |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