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02-03 00:00:00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推进全县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经济合作、全县投资环境和包装项目推介、小分队招商、外来项目接洽服务;负责对全县相关部门、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督查、调度和考核工作,统计分析和通报全县招商引资情况。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申报、促进和落实,牵头完成市、县下达的项目签约、到位资金、外资利用、省重点项目推进等目标任务。承担本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港澳事务,外宾来访,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我县因公出国(境)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紧扣“1+4+3”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决策部署,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全年的奋斗目标是:招商引资签约120亿元,结构上,一产项目签约金额不超过产业类项目签约金额的13%,二产、三产项目签约金额不低于产业类项目签约金额的87%,力争引进“553”企业10家,推进已签约项目落地;全面完成市下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为县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夹江县投资促进中心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4.37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09.65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4.379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4.37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7.83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1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956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37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招商引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4.37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09.651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结转数为0和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和职能职责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0966万元,占64.89%;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3.0911万元,占1.3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83万元,占20.94%;卫生健康支出7.5504万元,占3.2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2.5588万元,占9.6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1年预算数为86.130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商贸)(项):2021年预算数为65.96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9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8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19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4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24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30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2.55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3799.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2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1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9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9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2.02万元,下降92.4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项目经费预算取消。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统一集中收归由县机关事务局管理和招商引资项目经费预算取消。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夹江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0.15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4709万元,增长40%,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和职能职责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夹江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10.17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指部门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商业服务业(类)涉外发展服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项):指部门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索引号:11511026MB185030/2021-00007 文号: 公开时限: